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省管权限医疗机构内护士执业证书核发护士注册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省管权限医疗机构内护士执业证书核发护士注册工作的通知?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我委将于2020年2月15日承接省卫生健康委委托下放的“省管权限医疗机构内护士执业证书核发”相关工作,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与省卫健委协商同意,我委将于3月1日正式承接“省管权限医疗机构内护士执业证书核发”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地点: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3楼综合受理窗口。

  1、申请人登录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个人端(网址:)提交业务申请,经申请人所在医疗机构审核通过后,打印申请表。

  2、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搜索护士执业证书核发的相关业务,点击在线申办,提交业务进行预审,预审结果以短信的方式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收到预审通过短信后,按照《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护士执业注册的管理办法》(粤卫规〔2019〕14号)要求,将纸质材料提交到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受理窗口,或者将办理材料邮寄到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经营管理部(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只限EMS快递),我委收到材料后,将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申请人凭回执及身份证到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出件窗领取《护士执业证书》;市政务服务中心也可提供邮寄服务,将《护士执业证书》以快递到付方式邮寄给申请人(只限EMS快递)。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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