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翼空难飞行员精神疾病引关注:如何把关?是个人隐私吗?

  德翼空难飞行员精神疾病引关注:如何把关?是个人隐私吗?,法国调查机构称,飞机副驾驶员安德烈亚斯·卢比茨“显然有摧毁飞机的意图”。一些证据显示,卢比茨可能患有抑郁症等精神疾病,且试图隐瞒病情以免失去执飞航班资格。调查人员还透露,卢比茨可能患有眼疾,且不排除这种眼疾是由心理或情感原因引起。此前,德国警方在卢比茨住处找到多张病假条,医生建议的请假日期包含24日坠机当天。

  坠机事件发生后,德国汉莎航空公司与全球多家航空公司纷纷宣布,规定在飞机飞行的任何时刻,驾驶舱内必须有两个飞行员在岗。

  但专家表示,航空公司重点是更加严格地执行飞行员的筛选过程,以防止有严重心理疾病的飞行员进入驾驶舱,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据《纽约时报》报道,欧美的航空机构曾经一律禁止有精神疾病的飞行员驾驶。但近年来,由于医学的发展,公众越来越理解,抑郁症等心理疾病是可以治疗的,航空监管机构因此放松了限制。

  为了鼓励飞行员自主接受治疗,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2010年修改规定,允许飞行员在某些情况下使用抗抑郁药物并允许一些有轻度精神疾病的飞行员在岗工作。

  “随着科学发展以及公共意识的增强,人们意识到一些精神障碍是可控制也是可治疗的,因此监管部门放宽限制,允许少数飞行员使用抗抑郁药剂”,美国联邦航空局管理人员兰迪·巴比特(Randy Babbitt)说道。

  随后,欧洲的一些航空公司纷纷效法美国的这一新政策。“这是为了让飞行员知道,一旦你的病症能早发现早治疗,你还是能继续工作。”巴比特补充说道,“当然,航空公司会审慎地决定飞行员是否能工作,他们服用的药物也必须遵循严格的治疗方案,随时监测他们的身体状况”。但也有一些航空公司对这一政策持保留态度,因为他们担心抗抑郁药物会对飞行员产生副作用。在德翼航空飞机发生坠机事件后,是否会取消这一政策,目前还不得而知。

  美国航空专家表示,航空机构往往更注重飞行员的身体素质而非心理素质。航空专家和精神疾病专家表示,目前,美国联邦航空局(Federa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FAA)针对飞行员健康状况的监管存在许多漏洞。每年对飞行员的身体检查往往只是针对基本心理健康状况(主要测试是否有抑郁症状),检测心理健康的医生也大多是普通医生,并非专业心理医生。

  美国航空公司规定,飞行员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体检,40岁以上的飞行员每年须接受两次体检。只有当飞行员被发现患有心理疾病时,他们才会接受相关评估治疗。

  心理学家里德·梅洛伊( J. Reid Meloy)表示,飞行员每年的体检次数太少。“因为在这一年里会发生许多状况,比如飞行员与心爱之人分手或是身边亲友发生不测,这些都有可能影响他们的精神状况。”他说道。

  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前医学中心经理沃伦·西尔伯曼(Warren Silberman)表示,申请飞行执照的飞行员需填写一份线上问卷,关于心理健康测试的仅有三个问题。“目前,仍没有规范、具体的心理测试。”他说。

  美国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前主任彼得·高兹(Peter Goelz)表示,尽管面临高额罚款,飞行员仍有许多余地——他们能自主选择检查医生,这样一来,得到一份“健康”的报告也不是难事。

  此外,这类检测更多依靠飞行员的自觉性。他们需要主动公布自己的心理状况,但飞行员这一职业本身就需要高度冷静和稳定的心理素质,在面对着同业者激烈竞争的情况下,他们通常不愿意说出线;“判断飞行员心理状况会否对公众安全有影响,是极为困难的。”组织与职业精神病学院院长(the Academy of Organizational and Occupational Psychiatry)安德鲁·布朗(Andrew Brown)说。

  “你必须得清楚地了解他们的心理防御机制,他们如何处理逆境的状况等等。”布朗说,“而不是你直截了当地问他们,你有没有自杀的念头呀?”

  通常情况下,航空公司往往会依靠机组成员来监督彼此的行为。“一旦机组人员互相监督,精神疾病就很难被隐瞒了。”耶鲁大学精神病学教授威廉·赫特·斯莱奇(William Hurt Sledge)说道,但他同时承认,现有飞行员心理疾病测试是不够的。

  主治医生是否应该保持沉默?德国汉莎航空发言人马丁·里肯(Martin Riecken)日前表示,每一名汉莎航空飞行员筛选程序十分严格,但德国对医疗记录隐私进行了规定,如果飞行员向私人医生问诊,就没有法律义务必须向航空公司汇报。有专家表示,欧洲的飞行员通常会向私人医生寻求帮助。如没有严格的医疗报告制度,也会造成很大的安全风险。

  据“德国之声”报道,围绕着飞机副驾驶的“病情”——德国人也频频发出疑问,面对一位患有精神疾病、肩负着全机乘员性命安危的飞机驾驶员,其主治医生是否应该保持“沉默”?对此,德国社民党健康专家卡尔·劳特巴赫(Karl Lauterbach)明确地回答说,“不!”

  身为医生和医学教授的劳特巴赫明确表示,如果病人的病情对他人的身体和生活造成威胁,“那么医生有义务告知病人的雇主,其雇员不具备继续工作的能力。”劳特巴赫对德国《图片报》记者说,特别是有精神疾病和有自杀风险的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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