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判别标准

  心理健康判别标准 怎样衡量心理健康及其水平, 许多心理学家从多种不同行为表现的角度进行观察, 得出了一 些不同的标准,如司柯特(Scott)的 10 项衡量心理健康的标准和 6 项区别正常与异常心理 的标准;马斯洛和麦特曼(Mitte-lman)关于正常心理的 10 项标准等。综合以往的各种标 准, 大致可分为以下 3 类: 第一类, 认为社会中绝大多数人的行为和心理活动有一个平均值, 这个平均值就是正常的标准;第二类,认为考察心理行为的异常主要是作自身比较,每个人 以往生活中所形成的一种普通的行为模式,就是正常标准;第三类,认为人的心理行为应该 有一个理想标准,就像正常的生理指标那样可以用量化来表示。 上述种种观点,都有其合理的方面,但也都存在着片面性,其原因在于制订这种标 准时所根据的原则不太合理。事实上,企求绝对客观地划分标准是困难的,心理健康与否的 界限只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分界线。 一、判断心理健康的基本原则 心理活动的正常标准, 应该根据心理学原则, 从心理活动本身的特点去分析心理是否 健康。本着这个原则,以下三条标准可供参考。 1.心理活动与客观环境的同一性 心理是客观现实的反映, 任何正常的心理活动和行为表现, 必须在形式入内容上与客观环境 保持一致性,即同一性。人的心理和行为只要与外界环境失去同一,必然不能被人理解。前 面一些看法中所说的“人们心理与行为的平均值”或“普通的行为模式”都包括在这种同 一性标准之中,而同一性标准要比这两种概念更为广泛。例如,按照人的行为的均值,在公 共场所不能大吵大闹, 但假若一个人在公共场所所受到不能容忍的污辱, 怒不可遏而大吵一 番,虽然背离了“均数”水平,但仍然是十分正常的行为,因为它在量与质的方面都与外部 刺激保持着一致关系。又如,信教的人作祷告是可以理解的,但在宗教仪式过程中,有人可 能过度想象而出现了似乎与天使对话的幻觉。这种心理行为按行为均数水平也不能说是异 常,但他却实实在在产生了幻觉,已经出现了心理异常。 2.心理过程之间的协调一致性 一个人的认知、情绪、意志等心理活动在自身是一个完整协调的统一体,各种心理过程之间 具有协调一致的关系, 这种协调一致性保证了个体在反映客观世界过程中的高度准确和有效 性能。例如,当一个人遇到一件愉快的事时,会产生愉快的情绪体验,并以欢快的语调和行 为来表达, 这就是正常的心理活动与行为表现。 如果一个人用低沉的语调向别人述说一件令 人愉快的事,或者对痛苦的事作出欢快的反映,那么他的心理过程便失去了协调一致性,出 现了异常心理。 3.个性特征的相对稳定性 个体在自己长期的生活经历过程中都会形成自己独特的个性心理特征, 这种个性特征形成以 后就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在没有重大外界变革的情况下,一般是不易改变的。如果在没有明 显外部原因的情况下, 这种个性特征的相对稳定性出现变化, 就应怀疑这个人的心理活动是 否出现异常。比如一个平时热情爽朗的人,突然变得冷淡沉默,而且在他的生活环境中找不 到足以促使他发生这种变化的原因,就要考虑他出现了异常的心理活动。 二、心理健康水平的差异 上述 3 条标准是从个体的行为表现是否正常来分析他的心理是否健康, 但这 3 条标准在实际 生活中是不够的, 因为即使心理健康的人也还有健康水平高低的问题。 个体的心理活动超越 正常界限而进入异常状态,也总是以原有的心理健康水平为基础的。比如,同样的外界环境 的变化,在某些人可能会出现明显的心理异常,而对另外一些人的影响可能并不明显,这中 间一个很生要的原因就是人们的心理健康水平不一致。 这样, 可以在心理正常的人们中区分 出不同的健康水平来, 即便于更具体地对人们的心理行为加指导, 又便于在心理咨询中给人 们提供更科学的帮助。心理健康水平的划分可大致归纳为以下几点。 1.对环境的适应能力 对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和适应能力, 是个体赖以生存的最基本条件。 人类除了能被动消极地 去适应环境外,还能通过实践和认识去改造环境。然而,在很大程度上人并不能左右自己的 生存环境,包括工作环境、生活环境、工作性质、人际关系等等。在人的一生中,这些环境 条件总是在变化着,有时甚至变化很大,但人们对环境的变化往往无力控制,必须采取主动 的适应和被动的适应。 因此, 对环境的适应, 特别是对生活环境突然发生变化时的良好适应, 往往标志着一个人的心理健康水平。 2.心理活动的强度 心理活动的强度是指对于精神刺激的抵抗能力。 当面临着强烈的精神刺激时, 有的人马上休 克、有的人痛苦悲恸、而有的人虽然经受着强烈的情感打击但不失理智,这就可以看出不同 人对于精神刺激的抵抗力是不一样的, 也就是说强度水平有高有低。 强度低的人在面临着一 次精神刺激后,可能长期遗留着某种心理疾患;强度高的人可以有反应,但一般不会致病。 心理活动的强度水平,也是心理健康水平的标志。 3.心理活动的耐受力 在现实生活中, 除了突然来临的强大精神刺激外, 还有一类在生活中长期反复出现的慢性精 神刺激。对慢性精神刺激的抵抗能力,称为心理活动的耐受力。毫无疑问,耐受力水平比强 度水平更重要,有的人虽然能抵抗一时的强度刺激,但对于慢性刺激却无法抗衡。这种耐受 力水平的提高, 虽然依靠着人的先天素质, 但更重要的是人在后天生活经历中所形成的坚强 意志和积极的人生观,而且更依赖于在生活道理上自觉确立的人生奋斗目标。 4.心理活动的自控力 这是指自我控制和调节的能力。 人对自己的情绪、 情感、 思维等心理活动是可以自觉控制的, 情绪的强度、 情感的表达、 思维的方向和过程、 动机的趋向和取舍, 都可以受人的意识控制。 所谓不能控制的情绪、情感和思维,都是相对的,严格地说它们都有随意性,只是水平不高 而难以察觉而已。 心理活动和过程的随意性程度以及自觉控制的水平高低, 与自控能力有关, 自控力的水平是衡量心理健康水平的一项重要标准。 5.心理活动内部的协调性 尽管心理活动的协调性是心理正常与异常的标准之一, 但在正常心理活动的范围内, 这种协 调性的水平也是有差别的。 如果一个人述说一件小事时情绪特别激动, 会给人一种不协调的 感觉,但又不像精神症状那样严重。这种情况可以说此人心理活动的内部协调性不好。协调 性不好的人往往有某些情感性精神创伤的历史, 但又没有形成精神病, 只是自身的心理健康 水平下降了。 6.心理活动的周期节律性 人的心理活动无论就形式和效率上都有自身的内在节律, 一个人的所有心理过程都有周期节 律性。一般而言,可以用心理活动的效率做指标去观察这种客观节律的变化。比如,有的人 白天工作效率不太高,但到了晚上却很有精神,有的人则相反。根据这种周期节律,可以把 人分为昼间型和夜间型。 如果一个人的心理活动的固有节律经常处于紊乱状态, 就可以说他 的心理健康水平下降了。 7.意识水平的高低 意识水平的高低,往往以注意力水平为客观指标,在临床上则多以意识的清晰度来衡量。如 果一个人不能专注于某项工作,不能专注于思考问题,就要警惕他的心理健康问题了。注意 力不集中可能是某种精神病的早期表现, 但这种注意涣散往往没有固定指向性。 在遇到某种 问题时思想上难以摆脱也可形成注意涣散, 但却是在总想着某件事时而对眼前的工作有所忽 略。 这两种情况虽然不同, 但都表示心理健康水平欠佳, 因为都降低了意识活动的有效水平。 8.社会交往能力 人类的心理活动得以产生和维持, 其重要的支柱是充分而有效的社会交往。 一个人与社会其 他成员的交往,也标志着个体的心理健康水平。当一个人毫无理由地与亲友断绝往来,或变 得十分冷漠时, 就要考虑他是否形成了社会接触不良; 而当一个人无选择地进行过份热情的 广泛交往,也要考虑是否属于躁狂状态。一般人在社会交往中,应当是智谋而有选择性的。 过份的自我隔离和过份的热情泛化,其心理健康水平都不高。 9.对暗示的接受力 受暗示这种特点在每个人身上都存在,只是水平和程度的差异很大。易受暗示性的人,往往 容易由于一些无关因素引起情绪波动和思维动摇, 其情绪和思维很容易随环境而转移, 这样, 心理活动就不太稳定。不易受暗示的人,情绪状态和思维活动都比较稳定。所以,暗示性很 强的人,心理健康水平是不高的。 10.心理康复能力 指在蒙受精神刺激后心理创伤的复原能力。 在人的一生中, 每个人都不能避免蒙受精神刺激, 只是程度不同和频率不同而已,但心理创伤却有经有重。当个体蒙受精神刺激后,可能呈现 出情绪的极大波动,心境的急剧变化,行为的暂时改变、甚至出现某些躯体症状。但是,由 于人们的认识能力不同,个人经验不同,气质与性格不同,因此需要复原的时间和程度也不 同。心理康复能力较好的人,很快能够恢复,并且不留什么痕迹,以后回忆这次创伤时,表 现得比较平静, 这次创伤对以后的心理及行为并不产生明显的影响。 心理康复能力较低的人, 却截然相反。所以,心理康复能力也是心理健康水平的一项重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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