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龙江鹤岗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考试通知

  2018年黑龙江鹤岗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考试通知,根据《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考试的通知》(黑卫人函[2018]59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度我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凡符合《黑龙江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黑人社发〔2016〕88号)规定的条件,拟于2018年申请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考试时间定于2018年7月7-8日,具体考核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内容为申报专业及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为闭卷、人机对线分。

  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7日5月27日。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点击黑龙江省2018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专区,注册后进入报名系统。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在网上填写《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及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一张后,直接从网上打印《报名表》。

  考生打印《报名表》,签名后连同相关材料报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及公示。合格者由审查人员及负责人在《报名表》上签字、单位加盖公章,报市卫生计生委人事科审查确认。

  市卫生计生委人事科审查确认时间:2018年5月28日(过期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报名表》所填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将作为专业技术考试、评审及资格证书制作等的依据,如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考生收到《准考证》后,请仔细阅读、核对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需在2018年7月3日前,与市卫生计生委人事科联系。

  按照《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黑价联〔2017〕59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每人93元。

  考试成绩于2018年9月30日左右公布,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查询。领取成绩单的时间另行通知。

  6.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需提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工资审批表》原件或内部聘任佐证材料;

  7.人事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本人在事业单位的,应有事业单位出具聘任报告和《流动人员审查表》;本人在非公立医院工作,应提供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所在非公立医院“医疗机构许可证书”的复印件和《流动人员审查表》。

  (1)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评审标准》规定的医(药、护)学、法医学专业相应学历,且与申报专业相符。

  (2)学历(学位)应是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列入国民教育的本专业或相应专业学历(学位)。各种学业证书、专业证书、修业证书、结业证书、委托培训证书等非国民教育证书,以及非本专业(包括有继续教育培训证书)证书,不能作为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如为后取得学历,除提供最高学历证书外,还须提供最高学历取得前的相应学历证书。

  (1)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国家或省级),应同时提供“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定职表)。取得中、初级时间应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分别设114个专业(见附件1)。申报人员应根据本人现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及有关执业资格准入方面的要求,选择相应的专业报考,并与拟申报评审的专业、级别相一致。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专业技术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同时设立考试办公室,具体负责考试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委人事科,联系人:于丽东 杨欢 联系电线。

  原标题:鹤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考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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