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率先允许医生“走穴”副主任医师可多点执业

  广东率先允许医生“走穴”副主任医师可多点执业?副主任职称以上医师下月起可申请最多3处执业点,患者可到社区、民营医院看大专家

  广东率先允许医生“合法走穴”,老百姓可到社区医院、民营医院看大专家!笔者昨天从省卫生厅获悉,经卫生部同意,我省作为全国唯一省级试点,将于2010年1月1日起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符合条件的副主任职称以上医师,将可申请在广东省地域范围内多点执业。

  新政将对老广看病带来什么影响?省卫生厅负责人介绍说,试行医师多点执业,是我国新医改的重要工作部署。目前经卫生部正式批复同意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试点的有2个,广东省为省级试点,云南省昆明市是市级试点。据介绍,广东地域发展不平衡,优质医疗资源主要集中在公立三级医院,部分山区、偏远地区医疗人才缺乏,试行医师多点执业,对充分发挥医疗人才的技术优势,合理分流病人,缓解医疗资源供需矛盾起到了积极作用。另外,有助于促进区域间、医疗机构间人员和技术的交流,提高基层医疗机构诊疗水平。医师多点执业可创造患者、医疗机构、医师三方共赢的局面,最终使广大人民群众受惠。

  试点初期阶段,允许具备一定条件的副高级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该技术职务上连续工作2年以上的执业医师申请多点执业。试行一段时间后,将根据试行情况考虑是否逐步放开对医师的资质要求。同时,为维护我省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的稳定,保障乡镇、村的基本医疗服务,《办法》试行期间,可开展多点执业的医师暂不包括第一执业地点是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的执业医师。(记者/陈枫通讯员/粤卫信)

  第一类是医师因执行政府指令任务引起的异地执业,如卫生支农、支援社区和急救中心(站)、医疗机构对口支援等。此类由医师所在医疗机构批准即可。

  第二类是由于医疗机构间的医疗合作引起的医师交流。如一些大型医疗机构和社区医疗机构签订协议形成医疗共同体、同一医疗集团(如同一大学)的附属医院之间签订医疗合作协议等,从而引起的医师流动。此类需要向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第三类是医师主动受聘于其他医疗机构,属于医师个人行为。按照卫生部要求,此类情况应由卫生部审批,先行试点,《办法》即是针对此类多点执业行为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此类多点执业应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新增执业地点手续。

  医师多点执业和医师外出会诊的区别在于:医师多点执业要按照规定或双方协议,定时、定期进行,诊疗对象可能不确定;而医师外出会诊是应对方医疗机构邀请,对特定病例进行诊疗的行为,诊疗对象明确,诊疗行为是随机、临时的,会诊行为要按照《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进行管理。

  答:我省即将试行的医师多点执业是允许医师“主动受聘”的,也就是允许医师自主选择第二、第三执业地点,但必须取得第一执业地点的同意。医师与新增的执业地点达成聘用意向后,第一执业地点与新增执业地点要签订关于明确医师工作时间、工作职责、薪酬给付、医疗、民事责任分配等问题的用工协议。

  答:想要主动受聘多点执业的医师,应按照我省《办法》(可上省卫生厅网站查阅)第八条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先向原来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新增执业地点,批准后在7个工作日内到新增执业地点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省卫生厅受理地点为办证大厅,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76号,咨询电话。涉及各地的可以直接向当地的市卫生局咨询。陈枫粤卫信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健康频道【编辑:朱鹏英】相关新闻·医生“多点执业”并非“走穴合法化”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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