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系统职称分类

  卫生系统职称分类,卫生技术人员根据业务性质,分为四类: 一、医疗防疫人员(含中医、西医,卫生防疫,寄生虫、地方病防治,工业卫生,妇幼保健等)的技术职称 为: ) ← 主任医师 ( 正高) ←副主任医师 (副高)← 主治(主管)医师 (中级) ←医师(住院医师) ← 医士(助产士) ←卫生防疫员妇幼保健员) 。 二、药

  卫生技术人员根据业务性质,分为四类: 一、医疗防疫人员(含中医、西医,卫生防疫,寄生虫、地方病防治,工业卫生,妇幼保健等)的技术职称 为: ) ← 主任医师 ( 正高) ←副主任医师 (副高)← 主治(主管)医师 (中级) ←医师(住院医师) ← 医士(助产士) ←卫生防疫员妇幼保健员) 。 二、药剂人员(含中药、西药)的技术职称为: ← ← ← ← ← 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 主管药师←药师←药剂士←药剂员。 三、护理人员的技术职称为: ← ← ← ← 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 护师←护士←护理员。 四、 其他技术人员(含检验、理疗、病理、口腔、同位素、放射、营养、生物制品生产等)的技术职称为: ← ← ← ← ← 主任技师←副主任技师← 主管技师←技师←技士← 见习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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