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鼓励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和职业资格考试

  甘肃省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鼓励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和职业资格考试,据兰州日报报道 省人社厅近日印发《关于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指出,打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推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有效衔接,鼓励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和职业资格考试,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

  《办法》指出,扩大贯通领域。以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为工作重点,将贯通领域扩大为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以下简称“贯通领域”)。支持贯通领域高技能人才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高技能人才取得的贯通领域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办法》明确,完善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贯通领域高技能人才均可参加相应系列(专业)职称评审,不将学历、论文、外语、计算机等作为参加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突出评价其解决工程技术难题、技术创新创造发明、技术推广应用、工程设计、工程项目管理、技术标准开发和制定的业绩贡献。贯通领域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须在本岗位近3年考核合格及以上。

  《办法》明确,贯通领域技能人才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参加职称评审时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应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由用人单位(无人事管理权的单位由其主管部门)考核认定相应专业初级职称。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应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中级职称。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应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

  《办法》指出,贯通领域符合技能评价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规定申请相应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评价。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贯通领域助理级、中级、副高级职称,累计工作年限达到申报要求的,可分别申报与现岗位相对应职业(工种)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评价。正高级职称不受年限限制,可直接申报相应职业(工种)高级技师资格。

  版权声明:凡注有稿件来源为“中国甘肃网”的稿件,均为中国甘肃网版权稿件,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中国甘肃网”。

  助农村和贫困地区优秀学生考入心仪大学 今年甘肃省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

  任振鹤主持召开十三届省政府第125次常务会议 研究分析全省一季度经济运行形势 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6212006002 ICP备案:陇ICP备17001500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甘B2-20060006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甘)字第079号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编号:甘B2__20120010

  主办:甘肃中甘网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本网常年法律顾问团:甘肃和谐律师事务所()甘肃天旺律师事务所()

延伸阅读:

上一篇:我省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

下一篇:返回列表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