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治医生与女患者发生关系回复…

  主治医生与女患者发生关系官方回复…。维权4个月,5月11日,严女士终于收到了,来自盐城市卫健委的答复,但是严女士对于这个处理结果并不满意,卫健委在回复中称,从2019年5月份起,她与主治医生长期保持亲密关系,后来因为两人发生矛盾关系破裂,她对于其中“长期保持亲密关系”的描述不认同。严女士称,自己是被强迫、逼迫的。

  严女士今年40岁,是一名肝移植患者。2018年底,她在盐城某医院住院时认识了肝病科的一位副主任医师,他也是严女士的主治医师,也正是这位医生与严女士发生了性关系。

  起初严女士得的是肝硬化,这种病是一种比较严重的疾病,对人的生活和健康有严重影响,因为得病,严女士经常住院。

  严女士称,2019年5月份的一天,涉事医生说要给她介绍肝病专家,把她叫到了无锡一家宾馆。严女士当时不想上楼,说在楼下谈就可以,但是医生告诉她,他们科室的几个医生都在,而且专家也在楼上。因为经常住院的关系,肝病科的医生和主任闫女士也都认识,她以为这些医生都在,所以就跟着上了楼。

  没想到上楼之后,房间里一个人都没有。起初这名医生也没有对她做什么逾矩的动作,但后来医生强行与她发生了关系。严女士称自己是被迫的,她的身体状况本就很差,一个人走10分钟的路都很困难,所以事发时根本无力反抗。

  事情发生后,可能担心她把事情讲出去,那位医生还带她出去吃饭,还说给她介绍上海某医院的肝病专家。后来的一年多时间内,她和这名医生发生了10多次性关系。

  2019年12月,严女士的病情发生了恶化,从肝硬化发展到了肝癌,她又住进了医院。在她住院的那段时间里,这名医生又利用职务便利,把她叫到医生值班室发生关系,有时还会到外面开房。

  一般遇到这样的情况,患者应该打电话报警,但严女士却没有选择报警。她说自己一开始不敢报警,也不敢把这件事告诉丈夫,是因为她是一名病人,而且得的还是癌症,她不敢得罪医生,每次去医院看病她都是点头哈腰的。她和这名医生保持联系,也是为了看病省钱,但其实最终自己也没有省下什么钱。

  2020年2月,严女士做了肝移植手术,但因为术后恢复得不好,她出现了肝腹水,又在医院住了20多天。做完手术后严女士想跟涉事医生断绝联系,不想再与对方有任何瓜葛,可是医生却一直缠着她。以前自己没有证据,后来为了断绝联系,严女士开始录音,收集证据。

  有了证据后,对方曾主动联系严女士,还给了她3万元,说是封口费,两人的关系就此结束。但是在给钱的时候,医生却让她写欠条,意思是这3万元是严女士借的。但严女士在写数据的时候没有写借条,而是写得“分手费”。

  事件的升级是因为对方给了3万块钱后,又想把钱要回去,而且还跑到了严女士老家找她。严女士当时并不想轻易地将这3万块钱还回去,她表示如果在纪委,这3万块钱我可以还给你。后来医生在她家大闹,还打电话报了警,说严女士欠了他3万块钱不还。当时对方还打了严女士,严女士感觉非常委屈。

  到派出所后,涉事的医生承认自己做错了事,表示愿意和严女士了结此事。在派出所两人签订了一份终止关系的协议,上面写到不允许严女士到纪委去告他,还要删除自己之前保存的录音证据,对方支付了严女士15万元。

  本来这件事情应该就此结束,可是这名医生却在背后说自己的坏话,说他才是受害者,是严女士敲诈勒索他,还说是严女士勾引他。严女士觉得气不过,明明自己才是受害者,可是到对方嘴里却成了另一副样子,她决定向有关部门反映。

  严女士首先找了涉事医生所在的医院,医院说会给予医生警告处分,将其调离原岗位。但是医院没有给严女士书面的处理意见,只是口头通知了她的家人。严女士称她并不相信医院,而且医院也没有真正的处理那名医生,她还是在正常上班。

  后来她就向盐城市卫健委、纪委进行了反馈,卫健委说5月11日会给她答复。5月11日这天,严女士确实收到了回复,涉事医生被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同时调离原工作岗位。但是严女士对于这个回复并不满意,她认为自己不是自愿和对方保持亲密关系的,是被迫的,她希望卫健委能重新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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