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5月1日起启动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

  南国都市报4月20日讯(记者王洪旭)19日记者从省卫健委获悉,为做好我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再注册和换证工作,省卫健委制定了《海南省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工作方案》,乡村医生再注册工作5月1日开始,于7月31日结束。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执业的乡村医生,应当进行再注册并换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已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乡村医生,无须再办理执业再注册。

  其中,乡村医生进行再注册需同时满足四个条件:乡村医生至少每两年接受一次培训,并考试合格;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业务考评合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和无《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所列不予注册的情形。

  《方案》要求,各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有关政策通知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乡村医生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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