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对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卫计医政〔2014〕130号
因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目前仍未收到空白《医师资格证书》,不能印制发放2013年合格考生的医师资格证书。为解决我市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执业注册的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系统中能查到考生的医师资格信息的,各区(新区)可暂以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准考证、成绩单复印件(验原件)或经考区签署意见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复印件(验原件)代替《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为合格考生办理执业医师注册。
三、待2013年度医师资格证书发放到位后,再以适当方式补核验《医师资格证证》并收存复印件归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