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技能考核办法

  实践技能考核办法。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 实 践 技 能 考 核 办 法 为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落实“农业职业教育能力建设计划”,学院决定继续推行各课实践技能单独考核、单独记分的办法。为规范管理,提高实效,特制定本办法。 一、技能考核 (一)考核内容 凡是教学计划中的各课程的实践技能均应进行考核。 (二)考核方法 由任课教师具体组织。各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的要求,认真组织实践技能的教学和训练,并根据我院《实践技能训练及考核标准》,逐项进行严格考核。考核成绩按班级和学号顺序填入《学生技能考核成绩表》,计算出折合成绩和合格率,及时报所在系(部...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 实 践 技 能 考 核 办 法 为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落实“农业职业教育能力建设计划”,学院决定继续推行各课实践技能单独考核、单独记分的办法。为规范管理,提高实效,特制定本办法。 一、技能考核 (一)考核内容 凡是教学计划中的各课程的实践技能均应进行考核。 (二)考核方法 由任课教师具体组织。各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的要求,认真组织实践技能的教学和训练,并根据我院《实践技能训练及考核标准》,逐项进行严格考核。考核成绩按班级和学号顺序填入《学生技能考核成绩表》,计算出折合成绩和合格率,及时报所在系(部)。 二、技能抽考:由系(部)具本组织,对合格的学生进行抽查、考试。 (一)抽考小组:由系(部)领导、教研室主任及任课教师组成抽考小组,不少于 8 人,每项技能考核不少于 2 人。教务处教学督导室负责此项工作的检查督导。 (二)抽考准备:抽考前,由系确定抽考项目,通知教研室主任和任课教师,由教研室主任负责抽考前的现场及各项准备工作。教务处物质供应科积极配合,做好实验动物等物品的供应。 (三)抽考方法:抽考人数为班级学生人数的 10%(每个班级不少于 5 人),同一课程的技能原则上同时安排抽考。 各系根据任课教师的《学生技能考核成绩表》确定抽考学生,填写《抽考通知单》,并通知到班级。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同时佩戴学生证、身份卡和考试通知单,按时到达考试地点。抽考小组根据《实践技能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评定成绩(每项技能按 10 分计,要求按学生操作的规范程度和熟练程度给出具体分数),填写“技能抽考成绩单”。 考生原则上不许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持有班主任签字的假条,到教务处请假。无故不到者,视为缺考,该课技能按零分计算。 (四)抽考时间:各课技能抽考应在学期的最后三个教学周进行,于学期期 末考试前完成。各系应充分利用课外活动、晚自习、星期六下午、星期日等时间,进行自主安排。 三、成绩 抽考结束,由系(部)进行汇总,并根据教师量化管理的有关,计算出相关教师的实践技能教学质量系数,报教务处教学与督导科。 四、说明 (一)为使技能考核顺利进行并有实效,各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对待,认真组织学生的考试,并积级配合系(部)的抽考。教务处将对技能考试、抽考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二)抽考不及格的学生,该课程技能成绩不合格。 (三)计算机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等级考试,学校不再组织抽考。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考试办法与本办法不符者,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教务与科研处。 教务与科研处 二 OO 四、三 技能抽考通知单存根 编号: 班级 学号 姓名 于 年 月 日 在 参加 技能考试。 ---------------------------------------------------------------------------------------- 技能抽考通知单 编号: 成绩: 同学: 请于 年 月 日(星期 ) 时间携带学生证、身份卡和此通知单到 参加 技能考试,特此通知。 教务处 年 月 日 教学质量系数 教学质量系数由下列几个系数构成: (1)综合评议系数(40%) 通过学生对教师的评议得出。 ① 综合考核标准 A 教学态度认真,按时上、下课,上课不擅离教室,对学生严格要求; B 教学内容正确无误; C 讲授熟练、生动、通俗易懂,重、难点突出; D 理论联系实际,善于学生,注重双边活动; E 知识面广,及时传授新知识、新信息; F 板书条理、清楚、整齐; G 教态自然大方; H 教师实践操作能力强,注重对学生技能的培养; I 按时布置作业,及时、认真批改作业和实习报告。 ② 综合评议打分表 综合评议分 数 2.0 1.9 1.8 1.7 1.6 1.5 1.4 1.3 1.2 1.1 1.0 备注 教师姓名 系 数 档只 填 写一 人 , 否则作废 综合考核质量系数由教务处教学督导科组织测评,经过同一班级纵向比较,划分为五档 1.10、1.125、1.15、1.175、1.20。 任课班级系数之和 综合评议系数= 任课班级数 (2)教学督导小组评议系数 由学院教学督导小组评议得出。 学院教学督导小组根据教学、教学过程督查、听课、学生座谈,按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教师进行评议打分。同系进行比较,划分为 11 档:1.10 1. 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 (3)技能教学质量系数 根据系组织的技能抽考结果计算。 技能教学质量系数依据实际过关率的高低,通过对实际过关率的横向比较(教授同一实践技能课的教师之间比较)。依次划分为 1.10、1.125、1.15、1.175、1.20。 实际过关率=教师学生过关率×系(部)技能抽考小组抽测过关率。 教师技能教学质量系数与计算公式对应如下: 1.10 XY-0.06 1.125 Y-0.06< XY-0.02 1.15 Y-0.02< XY+0.02 1.175 Y+0.02< XY+0.06 1.20 Y+0.06< X 其中 X 为实际过关率,Y 为实际过关率的平均值。 教学质量系数=学生综合评议系数×40%+教学督导小组评议系数×30%+技能教学效果考核系数×30% 若所教课程不进行技能抽考,则学生综合评议系数占学生综合评议系数×40%+教学督导小组评议系数×30%+技能教学效果考核系数×30% 若所教课程不进行技能抽考,则学生综合评议系数占 70% 。 教务处 2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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