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实践技能各站考试方式与内容

  执业医师实践技能各站考试方式与内容_从业资格考试_资格考试/认证_教育专区。执业医师实践技能各站考试方式与内容的整理方便考生熟悉实践技能考试,执业医师实践技能采用三站式考试的方式,考区设有实践技能考试基地,根据考试内容设置若干考站,考生依次通过考站接受实践技能的测试。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考试基地的考站进行测试。

  医学教育网免费提供 24 小时客服电话 实践技能考试采用三站式考试的方式, 考区设有实践技能考试基地, 根据考试内容设置 若干考站, 考生依次通过考站接受实践技能的测试。 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考试基地的考站进 行测试。 一、临床类: 实践技能考试重点考查考生动手操作能力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包括职业素质、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基本操作、辅助检查以及病例分析六部分。 本大纲自 2013 年起使用。 二、口腔类: 实践技能考试重点考查考生动手操作能力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 解决问题的能 力。包括职业素养、基本诊疗技术、临床综合思辨能力(病史采集和病例分析)三部分。 本大纲自 2013 年起使用。 三、公卫类: 实践技能考试重点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 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分析和解 决公共卫生及其相关临床医学问题的能力。包括公共卫生职业素质、临床基本技能、公共卫 生案例分析以及公共卫生基本操作技能四个部分。 四、中医类: 实践技能考试重点考查考生动手操作能力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包括中医辨证论治、 中医技术操作技能、 中医常见病证以及部分西医临床技能操作能力测试 等内容。 报考人员应按本人试用期所从事的专业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 其中, 中医、 中西医结合、 藏医、蒙医、维医、傣医医学专业毕业的报考人员,按取得学历的医学专业报考中医类别相 应专业的医师资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 第九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 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 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医学教育网免费提供 24 小时客服电话 第十条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 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第十一条 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 预防、 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 荐, 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考试的内容和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 政部门另行制定。 补充说明: 医学成人学历教育不作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依据。但 2002 年 10 月 31 日前,成人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学历教育除外。 2002 年 10 月 31 日前,职业技术学院、非医药卫生类专科学校医学类专业学生,毕 业后取得的医学学历可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 1 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当年有效。再次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需重新在试用机构试用并提供考核合格证明。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十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1、卫生职业高中毕业生; 2、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辅助医疗类、医学技术类等相关医学类和药学 类、医学管理类毕业生; 3、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毕业证书注明为非医学方向的; 4、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学位证书证明学位是非医学的; 5、非现役军人持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或在军队报名参加 医师资格考试的; 6、现役军人持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告的; 7、持《专业证书》或《学业证书》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8、1999 年 1 月 1 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报考执业助理医 师资格考试的。 实践技能考试重点考查考生动手操作能力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包括职业素质、病史采集、病例分析、体格检查、基本操作和辅助检查六部分。 医学教育网免费提供 24 小时客服电话 一、考试机构或组织 (一)考试机构或组织的基本要求 承担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机构或组织, 除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 育委员会令》第 4 号第四章第十八条规定外,还应符合: 1.实践技能考试机构或组织,应根据考试内容设置若干考站,具备实践技能考试条件, 便于管理; 2.考试机构或组织应设候考室,并必须明示考生须知、考试流程图和考站分布图等; 3.考试机构或组织须设考试引导员, 负责引导考生进入每个考站和传递考生评分册, 保 证考试秩序和纪律。 (二)考试机构或组织器材配置 1.临床类: (1)一般器械:听诊器、血压计、手套、叩诊锤、手电筒、压舌板、眼底镜、皮尺、 棉签、手术衣、隔离衣、消毒器具、换药包、扩创包、棉垫、绷带、夹板、缝合用垫枕、三 角巾、吸氧设备、导尿管、胃管、担架、硬板、穿刺包、吸痰器、心内注射器和针头等; (2)医学教学模拟人,需符合体检、换药、穿刺、导尿、吸氧、插导管、心肺复苏等 操作需要; (3)简易呼吸器、电除颤设备、多媒体计算机、耳机、投影仪、分规。 2.口腔类: (1)一般器械:一次性口腔器械盒(含口镜、探针、镊子、器械盘)、手套、消毒器 具及消毒液、洗手设施(含流动水、肥皂、擦手纸巾/消毒毛巾)、消毒敷料(包括大棉球、 纱卷)、1%碘酊、3%双氧水、酒精灯、灯架、注射器、听诊器、血压计、吸氧设备; (2)口腔设备及专用器械和物品:口腔综合治疗台、颅骨/仿生头模型及下颌骨模型; 钻针(含裂钻、球钻)、15#扩大器/根管锉、金属口镜/银汞充填器、牙胶棒/冰棒、手用 洁治器(含直角形、大镰刀形、弯镰刀形、牛角形)、牙周探针、印模材、托盘、调刀、调 碗;正常离体磨牙;牙髓活力测试结果报告单、X 线片(牙片及正常全口曲面断层片)及读 片灯箱、实验室检验结果报告单。 (3)医学教学模拟人,需符合吸氧、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等操作需要。 (4)计算机多媒体演示:计算机、打印机。 医学教育网免费提供 24 小时客服电线)一般器械:听诊器、血压计、手套、叩诊锤、手电筒、皮尺、棉签、隔离衣; (2)医学教学模拟人,需符合体检、吸氧、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等操作需要; (3)多媒体计算机; (4)公共卫生专用配备器材:余氯比色计;微小气候测定仪;噪声测定仪;紫外线强 度测定仪;一氧化碳测定仪;二氧化碳测定仪;显微镜;照度计;喷雾消毒器;X 射线测定 仪;以上仪器使用时所需条件和配套器材:如光源、噪声源、电源、接线板等;消毒剂配制 有关试剂和器材;三角板、圆规、铅笔、橡皮、半对数纸、坐标纸、草稿纸。 二、考试实施 (一)考试实施的基本要求 1.实践技能考试采用多站测试的方式, 考生依次通过考站接受实践技能的测试。 考点根 据考试机构或组织的设置规模,合理安排考生的考试时间; 2.考点在准考证上注明考生应携带的物品(如身份证明(军官证、护照)、工作服、口 罩、帽子以及口腔类所需的离体牙等),并提前 10 天通告考生; 3.考生持“准考证”应考,考试机构或组织要严格把关,考前认真核对考生准考证和身份 证明,并对应试者所提交的试用期一年的实践材料进行审核; 4.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考试机构或组织进行测试; 5. 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过程中,不得对人体进行创伤性操作; 6. 在体格检查和基本操作采用 2 名考生相互操作时,要男女考生分开,并至少为女考 生安排 1 名女考官。 (二)考官 担任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考官, 应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 会令》第 4 号第四章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同一考试机构或组织的各 考站的考官原则上不能来自同一单位(医院)。 三、考试方式及内容 实践技能考试采用三站式考试的方式。考区、考点按照《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实施方 案》的要求设立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考生在实践技能考试基地依次通过“三站”接受实践技能 的测试。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考试基地内完成全部考站的测试。 医学教育网免费提供 24 小时客服电话 考生持《医师资格实践技能准考证》应考,并根据准考证上所注携带必需物品(如本人 有效身份证、工作服、口罩、帽子以及口腔类所需的离体牙等)和着装要求(公共卫生类的 考生请勿穿裙装和高跟鞋参加考试)。考试基地设候考厅,考生在候考厅等待考试,等待考 试过程中不得外出,不得使用任何通讯工具。考试基地设考试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每 个考站。 (一)西医类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内容与方式 1、临床类 第一考站: (1)考试内容:病史采集和病例分析。 (2)考试方法:纸笔考试。 第二考站: (1)考试内容:体格检查和基本操作技能。 (2)考试方法:体格检查采用考生互相操作或考生在被检查者身体上进行操作;基本 操作考试方法采用在医学教学模拟人或医用模块等设备上进行操作, 考官在操作后提出相关 问题。 第三考站: (1)考试内容:心肺听诊、影像(X 线、CT)诊断、心电图诊断和医德医风。执业助 理医师增加颅脑CT影像诊断考试内容。 (2)考试方式:多媒体考试,考生在计算机上根据题目要求进行作答。 2、口腔类 第一考站: (1)考试内容:无菌操作、一般检查、职业素质以及特殊检查。 (2)考试方法:现场操作并如实填写口腔检查表。 第二考站: (1)考试内容:口腔基本操作技能和临床基本急救技术。 医学教育网免费提供 24 小时客服电线)考试方法:口腔基本操作技能考试方法由考生在口腔专用模型、自带的离体磨牙 上现场操作,或主考官指定 2 名考生互相操作。基本急救技术考试方法由考生对模拟人操 作或 2 名考生互相操作。 第三考站: (1)考试内容:病史采集、病例分析、医德医风和辅助检查结果的判读(牙髓测验、 X 线检查、实验室检验)。 (2)考试方法:病史采集和病例分析考试方法采用计算机阅题,口述作答。医德医风 和辅助检查结果判读的考试方法采用多媒体考试,考生在计算机上根据试题要求进行作答。 3、公共卫生类 考试采用三站式考试方式,测试时间共 60 分钟,均采用随机抽取试题的应试方法。 1. 第一考站(1)考试内容:临床基本操作技能。 (2)考试方法:采用考生随机抽取试题、在模拟人上操作的方式进行考试,考生需完 成 3 项临床基本操作。 2. 第二考站(1)考试内容:公共卫生案例分析。 (2)考试方法:考生应试 2 个公共卫生案例分析,口试回答问题。 3. 第三考站(1)考试内容:公共卫生基本操作技能,包括现场检测、样品采集、卫 生处理和个人防护技能。 (2)考试方法:采用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现场操作的方式进行考试,考生需完成 2 项 操作,1 项为现场检测或样品采集操作,另 1 项为卫生处理或个人防护操作。 (二)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内容与方式 1、考试内容 第一站考试:辨证论治 提供一个病例资料, 要求考生依据所提供的中医四诊等临床资料, 进行中医辨证分析 (病 因、病机、病位、病性等),类证鉴别(仅限中医执业考生),完成中医诊断、治法、方剂 名称、具体的药物处方(药物,剂量、煎服法等),针对病情,提出中医预防、调护方面的 措施与注意事项;中西医结合考生还要完成西医诊断依据、西医疾病诊断、鉴别诊断及西医 诊疗计划等测试内容。 注:辨证论治考试评分项目的设置,根据每年命题情况合理调整。 医学教育网免费提供 24 小时客服电话 第二站考试:基本操作 (1)中医临床技术操作; (2)西医内科体格检查(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不测试此项目); (3)西医临床技术操作(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不测试此项目)。 第三站考试:临床答辩 (1)中医临床问题答辩 测试中医问诊技术有关问题; 测试其他中医临床问题。 (2)西医临床问题答辩 测试西医临床问题(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不测试此项目)。 (3)辅助检查结果临床判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不测试此项目) 2、考试方式 考生在指定考试地点分别随机抽取题号后完成各站考试。 第一站考试:辨证论治 在统一的答题卡上完成书面辨证论治。 第二站考试:基本操作 (1)中医临床技术操作 针灸穴位体表定位:同性别考生相互操作; 针灸、拔罐、推拿等临床技术操作:叙述并现场实际操作; 中医望、闻、切诊技术的操作:叙述或现场实际操作。 (2)西医内科体格检查:由同性别考生相互操作; (3)西医基本操作:叙述并现场实际操作。 第三站考试:临床答辩 医学教育网免费提供 24 小时客服电话 依据考生随机抽取的试题,现场问答所测试的问题。 中医临床问题答辩:现场口试; 西医临床问题答辩:现场口试; 辅助检查结果临床判读:现场口试。 3、考试题量 辨证论治:1 道试题; 基本操作:4 道试题(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 3 道试题); 临床答辩:4 道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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