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注册完整流程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注册完整流程,今年很多学员通过的辅导体系通过了医师考试,也考出很多高分。接下来要做的就是静静等待资格证下发,然后注册。注意,第一学历为大专学历,而考过助理医师的学员是以注册时间算起两年才可以考执业医师(中专学历五年),所以拿到证了第一时间就赶紧注册。那么该怎么注册呢?赶紧先了解下。现在证还没到手,先转后用,以后肯定会用得上的!

  1、等待拿分数条和医师资格证,再等三个月的时间就可以到报名的地方(一般是医师协会或者当地卫计委)去拿医师资格证和分数条了。如果过时没有拿,医师协会还会电话通知你去领的,所以,也不用天天瞅着通告看什么时候去拿。

  2、拿到证后,请务必在两年之内(超过这个时限的话,注册时还需要进行培训)填写《医师注册申请表》,此表在市卫计委可免费领取,并打印,自行装订成册。按照上面的要求填写。并要有单位印章。

  《医师注册申请表》两份,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审原件,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审原件,收复印件)二甲医院以上的体检证明原件,医疗机构聘书(一般为合同复印件),2寸免冠照3张(申请表上两张,收一张),医疗机构执业证(找医院要,医院一般给复印件,不要紧)将以上资料用一个档案袋装起来。

  4、到市卫计委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会打印一份回执单,承诺日期30天可以凭单领取证件

  5、30天后,先打电话到卫计委问,再凭回执单去领取证件,需交纳25元左右(不同地方可能会有几块钱不同)。

  4、《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用16开纸复印,并在空白处写上“系原件复印”字样)或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原件。

  5、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用16开纸复印,并在空白处写上“系原件复印”字样)

  6、2寸免冠正面半身同底照片3张(其中2张分别贴在《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和《医师注册健康检查表》上,1张背面写上姓名、科室、身份证号,并用信封装好)

  7、在外地取得的医师资格证书,需单位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出具《医师资格证书》系在当地取得,并未在当地医院进行注册的证明。

  若为教学系列,如讲师、副教授、教授,请填相应的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

  12、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时间: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上的时间填写。如是执业医师,此项不填。

  13、获得执业医师资格的时间:按《执业医师资格证》上的时间填写。如是执业助理医师,此项不填。

  19、所有栏目填写年月日:与填表时间相同。级别: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类别:临床、中医、公卫、口腔。第四页上医师执业证书编码不填。

  3、中医专业二级学科有:内科专业、外科专业、妇产科专业、儿科专业、皮肤科专业、眼科专业、耳鼻咽喉科专业、口腔科专业、肿瘤科专业、骨伤科专业、肛肠科专业、老年病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急诊科专业、康复医学专业、预防保健科专业。

  2、注意:凡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两年未进行执业注册的,须填《医师专业培训考核证明》表,其余不填。《医师专业培训考核证明》表单独到医院继续教育科领取。

  考试成绩单是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向考生报告考试分数的唯一正式文件,也是考生申请注册的重要依据,须妥善保存。如成绩单印刷错误或姓名、考试类别等打印有误时,可向考点办公室提出重新打印的书面申请,经考点、考区核查确属打印(印刷)有误时,按规定程序重新发放成绩单。考试成绩单手写、复印均属无效。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十八条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以及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消失的,申请重新执业,应当由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机构考核合格,并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注册。

  第十九条 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个体行医的医师,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经常监督检查,凡发现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及时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准予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并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汇总,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执业医师注册查询及证书查询入口【官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卫生部)为了广大医师考试查询自己的执业医师注册信息开通的入口。考生可在官方执业医师注册查询入口输入自己注册省份、姓名和验证码即可查询自己的医师注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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