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人公告

  江西省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人公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7月17日17:00,请考生多加关注。更多关于2020招聘,江西事业单位,省直事业单位,江西事业单位考试的内容,请关注(江西事业单位考试频道江西人事考试网)! 加入官方交流群(

  江西省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江西省卫生健康委直属正处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考试;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执业医师资格认定;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全省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开发、人才交流、人才测评、人事代理、人才培训和有关人才项目的开发与合作,以及省卫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软件工程(085212)、计算机技术(085211);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医学(10)(除临床医学类和护理学类以外);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25周岁以下(1994年7月1日以后出生);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新闻学(050301);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3.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实行网上资格初审,笔试之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请报名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要求,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条件的,直接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一)网上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7月17日17:00,考生登入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资格审查应提交的材料,具体如下:

  2.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在读证明,并在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二)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与网络报名同步进行。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按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若业务管理岗2、文秘岗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不足3人,则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四)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在2020年7月22 日9:00至7 月 24 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笔试。《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如因考生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入闱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若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3:1的,则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名单、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报名网和江西省卫生健康人才人事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和保持联络畅通,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现场资格审查:除应携带上传的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签名确认的报名表1份;(2)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片两张;(3)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社保缴费证明、银行工资流水等材料,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

  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进行面试。

  (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若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结构化面试人数小于1:3(不含)的比例,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含),否则不予聘用。

  (一)体检: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通用标准。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至面试成绩为75分(含)的考生为止,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一)聘用: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相关入编聘用手续。所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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