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人民医院2020年合同制护理人员招考简章(40人)

  嵩明县人民医院2020年合同制护理人员招考简章(40人),嵩明县人民医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合同制护理人员40人,报名时间:2020年7月23日至7月27日24时,招考笔试及心理测试采取闭卷考试(填涂答题卡)的方式进行。

  根据党中央关于“人民利益高于一切”“重视民生”的总体要求,为确保医疗安全,改善医院人力资源现状,经报上级部门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合同制护理人员,招考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本次招考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2)有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工作经历三年以上者学历条件可放宽到非全日制专科(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4.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好,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

  2. 报名方式:本次招考采用网上报名。通过“2020年度嵩明县人民医院合同制护理人员招考填报系统”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即视为参与报名;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考期间保持通畅。

  报名人员应将身份证、毕业证、护士执业证、护士资格证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有关材料进行扫描后上传到报名系统(有工作经历人员还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材料)。2020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资格证(或考试合格证明)的,可由考生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先报考。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毕业证、资格证(或考试合格证明),取消资格,并进行递补。

  3. 资格初审:我院对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后进行公示,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招考笔试及心理测试采取闭卷考试(填涂答题卡)的方式进行,按照公开招考有关规定,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考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组织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成绩合格线。

  1.1.笔试及心理测试时间:以嵩明县人民政府网、招考单位通过微信公众号及企业微信发布时间为准。

  1.3. 笔试及心理测试成绩在笔试心理测试结束后2天内在嵩明县人民政府网、嵩明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及企业微信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1.6. 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材料,复审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

  面试及实践技能考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招考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比例进行。

  2.1.面试及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以招考单位通过微信公众号及企业微信发布时间为准。

  1.进入体检人员: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实践技能考试成绩*30%,满分为100分;免笔试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按40分计)+面试成绩×30%+实践技能考试成绩*30%)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考人数等额确定。

  2.如在体检环节上位考生因身体原因或主动放弃体检,则由下位考生按替补规则顺位替补。

  3.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经笔试、心理测试、面试、实践技能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确定的公示渠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安排上岗试用。

  本次招考全流程中的每个环节的成绩均在嵩明县人民政府网、嵩明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嵩明县人民医院微信企业号上进行公示。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名额或因考生放弃而空缺的名额,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如果出现两名及以上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优先录用条件或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

  1.通过综合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须在医院指定的时间持身份证、毕业证、护士执业证、护士资格证等相关资料到医院人力资源部门报到进入试用环节;不能按时参加试用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1. 医院录用的合同制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由所在科室考核合格后,报医院批准,转为正式合同制人员,医院与之签订劳动合同。

  2. 医院招考的合同制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制人员试用合格后须与医院签订由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的《云南省劳动合同书》,医院依据《嵩明县人民医院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按照合同制人员学历、专业及执业资格证持证情况签订相应期限的劳动合同。

  3. 医院依法为正式合同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属合同制人员个人缴纳部分,由医院从合同制人员工资中代为扣缴,医院接受合同制人员对缴纳情况的查询。

  4. 医院录用的合同制人员执行标准工作制,公休及法定节假日休假参照在编在职正式职工执行。

  5、医院录用的合同制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后,根据医院工作需要予以聘用,发放相应职称工资。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考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了解招考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看公告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招考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应试人员中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可能影响招考公正的,应当回避。

  1. 招考公告公开发布网站为昆明市卫生人才网、嵩明县人民政府网,考生自行登录网站查询获取相关信息,因查看不及时或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 本次公开招考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考单位及代理方无关,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 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考生在考试各环节均需提供“云南健康码”;对以下情况的考生,应在考试前7天内提前自行安排进行核酸检测,确认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并携带相关证明参加考试。

  (1)“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须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3)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需如实提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并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4)如考试当天有发热(37.3℃)、或有呼吸道等相关症状的人员,按照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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