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天内四提房地产税法正抓紧完善草案

  五天内四提房地产税法正抓紧完善草案,3月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记者会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乌日图对大家关心的“房地产税”立法问题又给出了最新的回应。这也是五天内官方四次提及房地产税法。

  乌日图表示,房地产税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组织起草,目前,相关部门正在抓紧完善法律草案、重要问题的论证等方面的工作,待条件成熟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

  乌日图指出,截至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制定了环境保护税法、烟叶税法、船舶吨税法、耕地占用税法、车辆购置税法,修改了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同时对资源税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下一步,财经委将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抓紧增值税法、消费税法、房地产税法、关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契税法、印花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改)等法律草案的起草,做好法律草案的初步审议,确保按时完成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立法任务。

  2019年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北京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健全地方税体系,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对比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提法,则为“健全地方税体系,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这也是自2013年中央提出对房地产税进行立法后,“房地产税”第三次进入政府工作报告。

  3月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作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栗战书指出,集中力量落实好党中央确定的重大立法事项,包括审议民法典,制定刑法修正案(十一)、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房地产税法、出口管制法、社区矫正法、军民融合发展法、退役军人保障法、政务处分法,修改证券法、现役军官法、兵役法、人民武装警察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生物安全法、长江保护法等立法调研、起草,都要加紧工作,确保如期完成。

  同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人民大会堂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对于房地产税立法是否将在今年制定完成的问题,王军表示,“稳步推进。”

  3月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记者会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乌日图回应房地产税法立法问题时回应称,房地产税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会同财政部组织起草,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完善法律草案、重要问题的论证等方面的工作,待条件成熟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

  2017年底,财政部部长肖捷在《人民日报》的一篇撰文透露了房地产税的一些重要信号,也给房地产税如何开征指明了方向。

  肖捷提到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明确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

  这也意味着,房地产税的开征范围以及征收方式已经明确。房地产税与现在正在征收的房产税将有实质性的区别,以往房产税只针对经营性的房产不涉及住房,而房地产税则是包括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

  2018年3月7日,在财政部记者会上,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用超过900字的“篇幅”解释了房地产税。

  史耀斌指出,虽然中国还没有房地产税,但是几年前的试点积累了一些经验。史耀斌称,中国会参考国际上共性的制度性安排的一些特点。会按照中国的国情,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来合理设计房地产税制度。“比如说合并整合相关的一些税种,再比如说合理降低房地产在建设交易环节的一些税费负担等。这样的话,使我们设计的房地产税制度能够更加合理、更加公平,既能够起到筹集财政收入的作用,又能够起到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积极效应。”

  一是所有的工商业住房和个人住房,都会按照它的评估值来征税,也就是按照评估值来征税。

  二是在所有国家的房地产税制度安排里面,都有一些税收优惠。比如可以作出一定的扣除标准,或者是对一些困难的家庭、低收入家庭、特殊困难群体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等。当然具体的方式不一样,水平不一样,但是都有一些税收优惠。

  三是这个税属于地方税,它的收入归属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用这些收入来满足比如说教育、治安和其他一些公共基础设施提供等这样的一些支出。

  四是因为房地产税的税基确定比较复杂或者非常复杂,所以需要建立完备的税收征管模式,这样才能够使房地产税征得到、征得公平。

  2017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大会新闻发言人傅莹的表述为“今年没有把房地产税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安排”。原因在于“这部法律涉及面比较广,也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所以围绕这个问题的讨论是比较多的。”

  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大会发言人张业遂在回答记者有关“房地产税法进展”问题时表示,房地产税立法是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加快房地产税立法是党中央提出的重要任务,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牵头组织起草,目前正在加快进行起草完善法律草案、重要问题的论证、内部征求意见等方面的工作,争取早日完成提请常委会初次审议的准备工作。

  2018年9月7日公布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包括房地产税法在内的11部税法同时亮相第一类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拟在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提请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大相同,都是五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自2018年3月起,至2023年3月止。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权限明确,按照立法法的规定和实践中的做法,全国人大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一般也要先经常委会审议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向全国人大提出议案,或者由其他国家机关依法向全国人大提出议案,再由全国人大会议审议通过。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财政部原财政科学研究经济所所长贾康此前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按照工作安排,房地产税已提上立法日程,但是何时启动审议还要等待官方公布。只有等人大一审之后,房产税草案才会公布,征求社会意见。”

  今年1月21日,国是直通车发布《房地产税要来了?专家预计法案今年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文章,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表示“2019年税收立法的工作任务依然很重,或将有多个重要的税种提交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中不排除有房地产税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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