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相应合格证书,出具有关医学证明的,给予行政处罚应包括

  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相应合格证书,出具有关医学证明的,给予行政处罚应包括 .(A). 停业整顿 .(B). 罚款 .(C). 没收非法所得 .(D). 取消执业资格 .(E). 吊销执业证书 .参考答案:. B .医学教育网yxjyw.cn执业医师考试真题解析推荐阅读:哮喘合并妊娠的治疗:无论是原有哮喘合并妊娠,还是妊娠期出现哮喘,妊娠对哮喘以及哮喘对孕妇和胎儿均有一定程度的相互影响。妊娠期哮喘的发生率约为1%〜4%,哮喘患者在妊娠期约1/3病情加重、1/3减轻、1/3病情无变化。哮喘反复发作对妊娠可产生不良影响,它对胎儿可致早产、胎儿发育不良、过期产、低体重等,对孕妇可引起先兆子痫、妊娠高血压、难产等,严重者对母亲和婴儿的生命构成威胁。因此哮喘未控制好的妇女应接受以吸人ICS为主的规范治疗使哮喘达到临床控制后才受孕,产前咨询非常重要。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相应合格证书,出具有关医学证明的,给予行政处罚应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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