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全国执业药师注册人数将超60万

  最新消息全国执业药师注册人数将超60万?据悉,当前我国部分地区的执业药师仍然存在不够用、配备难的实际情况。去年11月,国家药监局印发了《关于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通知》,规定在不降低现有执业药师整体配备比例前提下,延长零售药店按要求配备执业药师的过渡期至2025年,还提出了差异化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原则。

  宁夏、辽宁药监局也接连发文,对上述通知作出了政策回应。其中,宁夏药监局发布《关于零售药店执业药师配备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差异化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过渡政策作了四项规定。例如,《通知》规定新开办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要求执行《关于支持药品经营企业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每5家零售门店另外配备1名执业药师”政策,对于尚未单独配备执业药师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不含2016年1月1日后首次批准开办的零售连锁企业门店),可以延期到2023年3月6日后按相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

  对于农村乡镇以下部分地区现有零售药店,配备执业药师确有困难的,2025年12月31日前可以配备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承担执业药师职责。

  值得注意的是,此《通知》还提出,对于仍在零售药店承担执业药师职责的从业药师,可以继续作为执业药师使用,截止时间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辽宁省药监局发布《关于药品零售企业从业药师使用管理的通告》,规定具备条件的从业药师资格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其承担执业药师职责的药品零售企业,视为符合执业药师配备要求。同时,《通告》还对从业药师和相关的药品零售企业提出了相应要求。例如对已配备了执业药师的药品零售企业,不得使用从业药师替换执业药师;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只销售乙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除外)必须配备执业药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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