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安徽省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6日起至21日24时,考生根据试用期医疗机构所在考点自行上网报名,不得跨考点报名。

  现场确认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至2月8日,考点审核时间为2月18日至2月28日。请考生密切关注各考点考试公告。

  2020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但未通过当年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2021年须完成网上报名,方可直接参加医学综合考试。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各考点和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医政医管”的“医疗机构与医师”栏目下查询(国家卫生健康委网址:);或者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查询(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址:)。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现场审核时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进行修改。如因个人信息填报错误引起的各种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报名点或考点现场确认后进入报名系统打印)。申请表中相关内容,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不得修改。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5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专业型研究生还需提供专业学位证书。如考生毕业证书原件丢失或损坏的,大专学历及以上的可以联系毕业学校出具“毕业证明书”代替毕业证书,中专学历的可以使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书”代替。

  6.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应届毕业生还需填写《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即报名考试系统中附表3)。

  7.具有助理资格报考执业医师的,须提供助理资格证和助理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在注册证书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如在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的,须提供首次注册证明。

  9.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须提供省中医药管理局发的师承和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申请参加加试的考生需提供《2021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附件2)。

  11.毕业证和资格证书等与现有身份信息不符的考生,需提供身份信息佐证材料。

  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年起,在国家级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考试的考生,合格者成绩2年有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以上考试全部采用计算机化考试形式。除中医类别少数民族医专业外,执业医师合格分数线分,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分。

  采用网上分阶段缴费方式进行。考生现场确认后经过考点资格审核通过,即可在网上缴纳实践技能考试费,缴费时间段为3月10日至3月30日;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公布且成绩合格者,再进行网上缴纳医学综合笔试费,缴费时间段为7月10日至7月30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卫生健康部门部分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皖发改收费函〔2020〕148号)、《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关于调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国医考发〔2016〕87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关于调整医师资格考试中医类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认证〔2017〕9号),我省医师资格考试费收取如下:

  (一)全面实行单位预约制。各考点在组织现场审核时,要把握分期、分批、有序的原则,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全面实行单位预约制,统筹调度、科学制定计划,有序组织现场审核。每天预约审核的单位不得超过50个,每单位到现场审核点人数不得超过3人。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所有考生报考的材料准备及初审工作,并按要求到考点指定的现场审核地点进行审核,考生报考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由其所在单位负责。

  (二)加强现场防控措施。各考点要提前做好现场审核防控应急预案,现场确认时所有参加人员需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出示健康码,配合体温检测,保持安全距离,遵守现场秩序。如现场有出现发热、咳嗽等上呼吸道感染症状者,要立即停止其参加现场审核,安排专人陪送其至发热门诊就诊。

  (三)做好考生报名服务。各考点、单位要向考生做好宣传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考生报名审核工作。考生须按照本通知有关要求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对确因疫情原因考生准备报名材料有困难的,经核实后,由其所在单位予以提供相关帮助。

  (四)严格落实审核责任。各考点、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压实审核责任,严格落实签字负责制,确保审核过程可追溯、可倒查,形成“事前责任安排到位、事中责任落实到位、事后责任追查到位”的工作机制。考区将对各考点资格审核工作开展不定期、不打招的飞行检查,检查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全省,造成后果的严肃问责。

  (一)现场确认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不接受补报名。请广大考生注意安排好报名时间,尽早网上报名。

  (二)考生在现场审核提交材料时,务必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如考生在报考过程中提交任何虚假材料,一经确认将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给予禁考三年的处理。尤其是考生持假毕业证书报考的,无论本人是否具有真实学籍,都将按照“使用虚假材料报名”进行处理。

  对在考试报名过程中,出具虚假证明的医疗机构也将按照《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皖卫医[2016]31号)的规定,记入不良记分。

  (三)考生要高度重视考试缴费时间,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不受理考生补缴费申请。

  (四)(四)准考证由考生自行打印,实践技能考试考生准考证打印起止时间为6月1日至6月9日,医学综合笔试考生准考证打印起止时间为8月9日至8月19日。

  (五)我省考点为:合肥、蚌埠、芜湖、铜陵、马鞍山、淮南、淮北、安庆、滁州、黄山、阜阳、宿州、六安、宣城、池州、亳州、省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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