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深入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加快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切实提升中等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我部研究制定了《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部门、单位)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紧部署,推进实施,保证进度,做出实效。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切实增强中等职业教育大规模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能力,大幅度提升其支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企业生产技术革新、民生改善以及我国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的能力,制定本《行动计划》。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职业教育,要求在整个教育结构和教育布局当中,必须把职业教育摆到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中央再次强调,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就业创业能力;职业教育是面向人人、面向整个社会的教育,根本目的是让人学会技能和本领,能够就业,成为有用之才;发展职业教育,使人们能够掌握一定的专业技术,顺利实现就业,摆脱贫困,从而过上有尊严的生活,这是促进社会公平、实现社会和谐的有效途径。会议要求,要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促进职业教育在规模、专业设置上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要完善支持职业教育发展政策,动员全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中央领导同志明确要求,要制定具体措施,确立目标,分步实施,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和改革措施,使职业教育质量、规模、结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发挥更大作用。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了新时期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国际政治、经济、市场和技术环境正在发生重大变化,世界经济结构孕育深刻转型,传统的经济发展方式必须转变,全球经济将进入一个结构性调整的历史过程,新一轮的国家能力竞争已见端倪,为抢占经济发展的制高点,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在进一步调整经济结构、加大教育科技投入,以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构筑新的竞争优势和创造新的就业岗位。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国运兴衰,系于教育。当今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之间日趋激烈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了本世纪前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对优先发展教育和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作出重要部署。发达国家的实践表明,工业化进程一刻也离不开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和技能型人才的有力支撑。中国正处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加快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造传统产业,振兴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特别是发展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同样迫切需要培养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既是当务之急,又是长远大计。

  中等职业教育是我国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是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高全民族文化知识、实践技能和创新能力等综合素养,输送国家产业建设大军新生力量的基础工程;是促进就业、改善民生、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缓解劳动力结构矛盾的关键环节。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实施一系列重大举措,不断改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社会环境,推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2009年又启动实施了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中等职业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教育工作全局中的重要地位更加凸显,进一步体现了中央的新期望。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重大机遇。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正确领导和大力推动下,中等职业教育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服务中深化改革、在贡献中加快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但是,面临的挑战依然十分严峻,中等职业教育仍是教育工作的薄弱环节,整体水平离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学习需求还有很大差距,质量、规模、结构、效益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突出表现为:中等职业教育的战略地位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没有得到很好落实;事业发展缺乏强有力的制度、体制和机制支撑,决策和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公共财政投入不足,保障机制欠缺,许多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较差;教师队伍特别是“双师型”教师数量短缺,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亟待提升;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对接不够紧密,人才培养的市场针对性不强;职业学校毕业生继续学习通道不畅,社会吸引力不足;西部地区、民族地区和农村农业职业教育发展相对滞后,区域间发展不平衡等。因此,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以改革创新为强大动力,突出重点、整体规划,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在新时期实现科学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而紧迫。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按照“保证规模、调整结构、加强管理、提高质量”的基本要求,巩固发展成果,推动改革创新,强化内涵建设,解决突出问题,着力提高质量。

  切实把握时代特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以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中长期目标,落实政府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总体保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把提高质量作为重点,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坚持育人为本,以教产合作、校企一体和工学结合为改革方向,以提升服务国家发展和改善民生的各项能力为根本要求,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全面推动中等职业教育随着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动”,跟着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走”,围绕企业人才需要“转”,适应社会和市场需求“变”;着力推进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课程教材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的深度对接,不断增强中等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快培养数以亿计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必要文化知识、熟练职业技能等综合职业能力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大的智力支持、技能支撑和人才贡献。

  行动计划的总体目标是:到2012年,中等职业教育服务国计民生的能力显著增强,保障事业发展的政策、制度和重大机制基本健全,改革创新实现整体跨越,人才培养质量、社会吸引力大幅提升,就业贡献率、经济贡献率明显提高。

  ——保证中等职业教育年招生规模与普通高中教育大体相当;校均在校生规模达到1800人左右,办学效益明显提高;3年累计为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升级和企业经营培养2000万中级以上技能型人才。

  ——大力发展西部地区、民族地区和农村农业职业教育,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协调发展的局面基本形成,职业教育支撑国家区域统筹协调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

  ——多种形式开展面向全社会的职业培训,年均规模超过1.2亿人次,3年累计完成4亿人次的培训任务,使城乡劳动者的职业能力和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

  ——逐年增加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数量,力争使全国专任教师平均生师比达到20∶1,“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35%;兼职教师占专业教师总量比例达到25%;校长和教师的全员培训得以实施,师德素养、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等综合素质普遍提高。

  ——稳步提高办学质量,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力争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多数学校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成为国家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供给基地。

  ——服务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汽车、物流等国家产业振兴和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整合、重组和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专业设置,扩大招生规模,培养数量充足、能支撑产业振兴规划实施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适应新能源、节能环保、新材料、新医药和生物育种等国家重点扶持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再制造业发展需要,有针对性地创新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学环境、课程和教材,培养一批基础性技能型人才。

  ——对接以现代农业为代表的第一产业,扶持农业职业学校发展,建设县级职教中心,办好涉农专业点,多种形式开展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培养250万扎根农村、服务农业的技能型人才,造就数以亿计的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对接以先进制造业为代表的第二产业,按照企业生产的技术、设备和设施标准,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实践教学条件,提高虚拟仿真、模拟现实和多媒体教学等信息化教学实训水平,培养800万技能型人才。

  ——跟踪现代服务业调整、升级与发展趋势,应对第三产业职业岗位特别是新职业岗位变化,及时调整课程设置,高标准安排课程内容,有效开展案例教学、项目教学和多种形式的顶岗实习,培养950万具有现代服务理念和综合素养的人才。

  ——创新职业教育体制机制,以建立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为基础,落实政府责任,强化部门协调,加强行业指导,基本形成政府统筹、部门配合、行业企业与社会各方深度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局面。

  ——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方式,以促进教育与产业紧密结合为重点,整合资源、优化结构、强化内涵、提高质量,基本形成质量、规模、结构、效益协调发展的格局。

  ——创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以产业为引领、就业为导向、素质为基础、能力为本位,基本形成多途径多形式实现工学结合的局面,“校企一体”改革取得明显进展;动态更新专业、课程和教材,专业建设管理规范化和教育教学信息化的水平明显提高;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课程衔接体系,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和在职继续学习制度进一步完善。

  ——创新职业教育评价考核制度,以素质能力评价学生、以教学效果评价教师、以贡献水平评价学校,基本形成教育与产业、校内与校外结合的质量评价机制。

  ——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总体达到国家办学标准,生均校舍面积、图书和仪器设备总值逐年提高,规范化、现代化建设水平明显提高。

  ——重点支持建设1000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一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优质特色学校,2000所中等职业学校达到现行省级重点学校建设标准;2/3的学生接受优质中等职业教育。

  ——重点支持建设1000个设备对接企业生产、技术对接职业岗位、装备先进一流、人员配套齐全、管理水平较高,具备教学、培训、鉴定和生产等多种功能,支撑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和国家重点产业升级的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基本形成以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生人均经费拨款标准为基础,相关政策制度、执行机制和管理办法相配套,保障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发展的经费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基本形成以《职业教育法》为依据,以行政规章和技术规范等为主体,以经费投入、队伍建设和办学条件等制度为基础保障,支撑中等职业教育依法治教、依法办学和规范管理的基本制度体系框架。

  以改革为动力,着力解决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课程教材与职业标准不对接,职业教育针对性不强和吸引力不足等各界共识的突出问题。

  着眼3年发展,立足1年开局,每年突破若干关键环节,3年上一个大台阶,为实现中等职业教育的中长期目标和整个事业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以提高支撑产业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战略构想,在保证规模的基础上,以全面提高质量为任务目标,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建立健全基本管理制度,创新体制、机制和模式。

  着力建设优质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支持试验区、示范校和特色品牌建设,推动其资源开放共享;以加大扶持、多方投入、合作办学、对口支援等方式,重点扶持农村、西部、民族地区发展,扶持涉农、民族工艺等专业和薄弱学校发展。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重点实施以下“十大计划”,在相应的重大领域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带动整个中等职业教育加强建设、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办出特色,提升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加快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在“十一五”建设基础上,继续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和优质特色学校建设,形成一批优质资源,使更多的学生接受优质职业教育。

  支持1000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使其成为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改革创新、提高质量和办出特色的示范,成为国家和区域产业建设、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撑力量,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发挥引领、骨干和辐射作用。

  改革办学模式。通过“合并、共建、联办、划转”等方式加强建设,推动规模化办学,建成实力强、规模大、声誉好的示范性职业学校;依托示范性职业学校、行业组织和覆盖行业的企业组建“行业型”、“区域型”和“特色型”职业教育集团,促进集团内部学校、企业、行业等成员之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同时带动农村、西部、民族地区薄弱学校共同发展。改革培养模式。深入推行工学结合、校企一体、顶岗实习;改变单一强调连续学习为连续学习和分阶段培养相结合,探索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人继续学习模式。改革教学模式。积极采取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场景教学和模拟教学等多种教学方式,增强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改革评价模式。建立以贡献为导向的学校评价模式和以能力为核心的学生评价模式;探索职业教育质量评价的新途径、新措施,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创新教学环境。重点建设现代化“技能教室”,创设功能复合齐全、校园文化和企业文化紧密结合的教学环境。创新专业设置。建立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重点建设面向先进制造业特别是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新兴产业的精品专业;加强贴近区域产业、民族艺术、民间工艺等领域的特色专业。创新教材应用。开发补充性、更新性和延伸性的教辅资料;依托企业研发适应新兴产业、新职业和新岗位的校本教材;实现教材多种介质的立体化融合。创新教学方式。强化实践教学方式的工作过程导向;更新教学手段,构建网络学习平台,支撑随时学习;创设生产服务模拟场景,特别是通过数字仿真、模拟流程、虚拟现实等方式生动直观地展示知识、技术和生产服务岗位。创新队伍建设。聘用有实践经验的行业专家、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社会能工巧匠等担任兼职教师;落实教师在职进修和企业实践制度,加强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着力提升学校校长和领导班子成员的能力。创新管理制度。建立多方参与的决策机制和教育教学质量监测机构;创新人事分配制度;完善招生、教学、资助、免费、就业、财务和资产等学校业务管理办法。

  本项目由国家有关部门组织评审、予以重点支持和实行评估验收,联合制定印发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相关标准;地方有关部门和学校举办者制定和落实相关政策,改善办学条件,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项目学校提出改革创新规划,按照评估验收标准落实建设任务。

  2010年,发布总体方案和相关管理措施,支持第一批300所左右的项目建设。2011年,支持第二批400所左右的项目建设;研究制订示范学校验收办法。2012年,支持第三批300所左右的项目建设,完成项目建设并进行验收;评估总结示范学校建设实施工作,并开展成果展示活动。

  支持一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优质特色学校建设。在“十一五”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一期项目成效的基础上,启动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二期(2010-2015年),重点加强校舍等基础设施建设,添置必要的教学实训仪器设备,使中等职业教育优质资源进一步扩大,覆盖城乡的职业教育网络进一步健全。

  坚持提高质量、示范引领。以扩充优质特色中等职业教育资源为重点,提高办学质量,促使学校在办学理念、深化改革、机制创新、能力建设等方面的示范带头作用。坚持地方为主,分级负责。规划和建设任务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地方为主,中央予以专项支持和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加大支持力度,省级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市、县政府积极安排投入,鼓励行业部门和企业支持职业学校建设。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各地从全局出发,综合考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升级、技能人才结构和劳动者就业需求等因素,将项目建设与职业教育事业规划、地方资金筹措、师资队伍建设、学校运行保障等工作相衔接,统筹协调、综合规划,有计划、分步骤进行建设。

  坚持突出重点、协调发展。重点支持有特色、质量高、效益好的职业学校,重点支持主要招收农村学生的职业学校,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重点支持开展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对口支援、联合招生的职业学校,重点支持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各类就业培训的职业学校。推动改革,创新机制。以改革促发展,对以就业为导向,以提升综合职业能力为重点,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有效实施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职业学校,给予优先支持。整合资源,合理布局。各地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要加强地市政府统筹,根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人口规模、产业结构调整和人才需求等因素,统筹职业学校布局,在区域内职业教育资源优化组合的基础上,规划项目学校建设。

  本项目由国家有关部门统筹规划、予以重点支持,联合制定印发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办法,审核确定各地建设规划。地方有关部门制定和落实相关政策,提出本地区建设规划,负责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项目学校提出具体建设需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建设任务。

  2010年,制定总体方案,编制需求规划,研究相关管理措施,支持第一批项目建设。2011-2012年,支持第二批和第三批项目建设;研究制订管理办法。2012年,阶段性总结优质特色学校建设实施工作,并开展相关成果展示活动,为之后3年的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二期规划落实和项目建设工作打好基础。

  继续实施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再重点建设1000个装备先进一流、设备对接产业、技术对接企业、管理水平较高,具备教学、培训、鉴定和生产等多种功能的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实践教学的水平和支撑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能力。

  在“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基础上,合理布局和确定建设重点。服务国家产业振兴规划,对应若干重大产业和关键行业,确定实训基地建设的重点专业领域,特别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汽车、物流、纺织、石化、现代农业和民族文化等产业相关的专业领域。引导项目学校引进企业设备、人员、技术,以及生产和服务项目,共建共享实训基地,支持校企一体化的合作模式。以企业生产和服务流程为导向,设计、建设实训场地和设施。配置对接产业、企业、生产和服务的先进设备。配备实践能力强、理论水平高、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加强实训基地运行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使基地成为生产性实习实训和学生顶岗实习的重要场所。

  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和发布《实训基地运行管理办法》、《技能教室建设管理规范》和相应的技术标准。建设项目实行各地按照遴选条件申报,国家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审核确定,分年度实施;建设经费一次确定,逐年考核建设情况、严格质量评估和成果验收。

  2011年,发布总体方案和相关管理措施,支持第一批项目建设;研究制订验收办法。2012年,支持第二批项目建设;完成项目建设并进行验收;评估总结实训基地建设实施工作,并开展成果展示活动。

  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中的作用,同步推进教产合作与校企一体办学,建立健全教育与行业合作、学校与企业一体共同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机制。促进中等职业学校紧跟产业发展步伐,促进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深度合作。

  搭建对话协作平台,强化部门协调,加强行业指导。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全国工商联、中华职业教育社、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协会、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等社团,以及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汽车、物流等行业组织,重点围绕国家产业振兴规划的实施,建立经常性的对话协商机制和工作平台,促进信息交流,拓展合作渠道,密切人才培养与行业企业人才需求的联系,为有关产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企业竞争实力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建立教育与行业对话协作机构,下设专家工作组;围绕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的实际需求,举办若干教育与行业技能型人才培养主题论坛;开展行业人才需求预测,研究制订培养标准;研究集团化等办学模式;探索建立行业人才职业能力认证体系;研究技能型人才培养、使用和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度,组织特定行业内的企业与职业学校合作办学、安排实习就业。

  2010年,发布总体方案和相关管理措施,成立对话协作办公室和专家工作组;举办中国职业教育与石油化工、汽车、装备制造、软件服务外包等5个行业的对话论坛;开展相关合作研究工作。2011年,举办与5个行业的对线个行业的对话论坛;开展相关合作研究工作;举办总结表彰和成果展示活动。

  加强校企合作,创新多样化的校企一体办学模式,改革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普遍实行工学结合,扎实稳妥地开展学生顶岗实习、工学交替和订单培养,学校和企业共同培养技能型人才。

  强化鼓励校企合作的政策、制度和机制建设,推进制定《中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促进办法》和校企一体实施方案。遴选1000所项目学校和3000家合作企业开展一体化办学实践。校企之间签订订单培养协议,共建实训基地,合作培养师资,联合开发教材,企业安排学生顶岗实习。项目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取得双证书比例达到95%;每个项目学校受益学生达到3000人,3年共计培养300万名支撑产业振兴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创新校企合作制度,通过实施专业与岗位衔接,整合实训资源,共建产品设计中心、研发中心和工艺技术服务平台等方式,实现校企深度融合。研究制定《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鼓励政府主导下,行业、大中型企业和示范性职业学校牵头,联合行业企业和职业学校组建职教集团,合作开展集团化办学,重点支持建设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促进优质资源开放共享。

  2010年,出台校企一体实施方案以及项目管理措施,确定项目学校和合作企业,启动合作项目;研究制定《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2011年,继续实施合作项目;研究制订验收办法。2012年,开展评估总结和成果展示活动。

  以加强技能型人才供给与需求的衔接为导向,以加强职业指导为重点,以构建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就业信息服务平台为抓手,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就业服务工作,为学生就业创业提供更加有效的指导和服务。

  完善中等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的合作交流机制,实现学生课程学习、实训实习、就业工作与行业企业的长效合作。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公告制度。加强学校职业指导工作,开展职业指导工作评估检查,表彰职业指导先进单位,宣传优秀毕业生成功就业创业典型。依托现有职业教育网络,整合人才供需信息资源,完善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就业信息服务平台,构建国家、省、地市、县区、学校五级学生就业服务网络体系。

  2010年,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公告制度;制订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评选职业指导先进单位。2011-2012年,推动中等职业学校与用人单位通过成立合作办学组织、开展订单培养、设立就业联系点等形式,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开通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就业信息服务平台。

  以调整结构、整合资源、合作办学、对口支援和特殊扶持为抓手,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结构调整,实现科学布局,特别是要加大对西部、少数民族等地区的中等职业教育支持力度,使其共享优质资源,促进区域之间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加强东西部之间有关省、市、县教育部门的合作,加强对西部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的支持,以结对子的方式建立工作平台和定期交流制度,积极推动东西部、城乡中等职业学校,通过多种形式走合作办学之路,开展学校管理、教学改革、教师培训与交流、联合招生和毕业生就业等方面的合作,共创双赢。形成政府统筹、分工协作、齐抓共管,东部和西部、城市和农村共同发展的新机制。

  发挥东部和城市职业学校优势,扩大面向西部、农村和民族地区招生,采取多种方式安排学生到东部或城市学校学习,并为学生顶岗实习和就业提供支持。针对西部、农村和民族地区学校的实际需要,从东部和城市学校选派优秀教师和管理人员支教任职;吸纳西部、农村和民族地区学校教师、管理人员进修培训和挂职锻炼。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展连锁办学,扩大优质职业教育资源覆盖面。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合作学校具体情况,从计划制订、招生录取、教育教学管理、学籍管理、经费扶持、教师和管理人员交流、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毕业生就业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争取把东西部职业学校的合作办学活动纳入国家确定的对口支援政策范畴。

  2010-2012年,东部和西部省市职业教育管理部门之间,基本建立稳定的对口合作关系,支持3000所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合作,每年东西部联合招生60万人,培训与交流教师2000人次。

  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推动西部民族地区中等职业教育跨越式发展,扩大初中毕业生升入中等职业学校的比例,使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达到纲要要求的水平。

  加强西部民族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办好一批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在云南、甘肃、青海等省推广四川面向本省藏区培养技能型人才的9+3模式,举办一批面向本省民族地区招生的中职校(班),加大对来自困难地区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资助和免学费力度。加大有关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力度,大力发展面向本地区特色产业和民族文化艺术的专业。加强队伍建设,开展教师培训,增加特岗教师人数,聘请能工巧匠和专业技术人员到中等职业学校担任兼职教师。扎实推进对口支援工作,承担教育对口支援任务的东中部省份,要在相关规划的指导下,通过专业援建、教师支教、干部支援、内地培训等措施,帮助受援区(县)职业学校提升办学水平,为西部民族地区贫困学生家庭脱贫致富和现代农牧业发展服务。

  国家有关部门、有关省市加大对西部民族地区职业教育支持的力度,保障规划和项目的落实。

  2010-2012年,举办内地西藏中职班、内地新疆中职班,每年从西藏、新疆困难地区、新疆兵团选派初中毕业生到东、中部条件好的中等职业学校接受教育。

  扶持一批中等职业教育民族特色学校改革发展,促进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和民间工艺技能人才培养专业化,增强民族文化艺术和民间工艺技能发展的活力,推动民族特色学校的全面健康持续发展,带动民族地区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创新、加强建设和加快发展。

  民族特色学校的建设要坚持弘扬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和传承民间工艺,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和民间工艺技能人才的方向;重点加强民族特色专业建设,专业设置要根据市场的需要,体现鲜明的民族民间文化和艺术特点;加大“技能教室”建设,构建具有鲜明民族文化艺术和民间工艺技能特色的校园环境、实训环境和教室环境;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整合当地文化资源,搭建学做一体的民族文化艺术和民间工艺技能教学平台,形成与传承表演艺术、传统工艺、制作技艺等相适应的教育教学过程;发挥特色专业的示范作用,能够依托特色专业开展技艺展示以及艺术创作活动,具有发掘、保存和研究民族文化艺术与民间工艺原始资料、实物等的能力,在专业领域的教育教学改革中起引领作用。

  本项目由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印发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相关标准,地方政府对学校特色专业的校企合作、兼职教师聘任、学生生产性实训和顶岗实习要有政策措施和制度保证;学校主管部门或举办者对学校特色专业发展有稳定的经费投入。

  2010年,开展项目设计。2011-2012年,推动项目学校开展建设工作。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围绕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重大政策制度建设需求,对若干重大制度、政策、体制和机制进行先试先行,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区域特点的职业教育发展方式,以点带面,为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探索新途径,为其他地区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继续推动各有关方面落实天津、河南、四川、广西、三峡库区试验区协议,完成既定任务目标。加强对试验区的指导和管理,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议,进一步明确任务和支持措施,有重点地推进试验工作深入实施。总结提炼改革成果,通过编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工作简报》等多种形式,促进试验区经验向全国辐射。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产业形态特征和职业教育优势,新增一批试验区。

  2010年,抓好现有试验区已有各项任务的落实;2011年,在全国范围内遴选若干省份和地区,共建一批新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2012年,总结验收试验区工作,召开全国试验区成果交流会。

  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大力发展农村和农业职业教育,培养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改善民生,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服务。

  以服务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为目标,以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农业类学校和涉农专业建设为重点,以创建“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活动为抓手,以点带面,注重内涵,扎实推进农村、农业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服务新农村建设及现代农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与农业、林业、水利、粮食等部门的合作,召开全国农村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座谈会,研究制定《关于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的意见》。加大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改善中等农业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办好一批农业类职业学校和1000个涉农专业点,努力扩大农村职业教育和农林类专业招生规模。充分发挥农业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指导委员会作用,完善专业设置,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围绕现代农业发展需求,鼓励中等农业职业学校加强与农业类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行业企业的协作,探索建立对口帮扶、互惠合作和共同发展机制。研究制定《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标准》,开展创建“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活动。

  2010年,召开全国农村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座谈会,印发《关于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的意见》。2011年,发布《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标准》,基本形成农业类高等院校与中等农业职业学校对口帮扶机制。2010-2012年,创建300个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

  广泛开展新型农民培训和农民工培训。以扩大农村职业教育培训覆盖面为目标,以健全县域职业教育培训网络为载体,以创建“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活动为抓手,继续实施“教育部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计划”和“教育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大力开展新型农民、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民工培训,累计完成2.7亿人次的培训任务。努力提高农民素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工业化、城镇化发展作出贡献。

  健全以县级职教中心为龙头,以乡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农村中小学校、其他培训机构为基础,覆盖县、乡、村的职业教育培训网络。争取每个乡镇和多数行政村办好一所乡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加强师资培训,建立适应新型农民培养的师资队伍。研究制定有关文件,明确新时期教育系统农民教育培训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保障条件。在总结新型农民培训联系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分类指导、全面推进”原则,开展创建“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活动。

  2010年,完成8000万人次的培训任务。2011年,完成9000万人次的培训任务。2012年,完成1亿人次的培训任务。

  以依法办学为基本要求,逐步建设支撑学校科学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机构和执行机制,推动中等职业学校管理的规范化,提高学校依法办学、自主创新和科学发展的能力。

  制定和完善学校管理、学生管理、教师管理、经费管理等领域的规章制度;持续开展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评估;创新工作载体,建立相应工作机构,健全运行机制,推进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健全学校建设标准,修订《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制定《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意见》,推动各地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合格评估和布局结构调整,扩大校均规模,提高办学水平。修订《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评估指标体系》,继续开展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评估。发布实施《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资金使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的处分规定》等规章制度,为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工作规范化提供制度保障。

  建立改革发展典型案例动态发布制度。在全国范围内遴选学校改革发展的经典案例,建立“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案例库”并通过印刷出版和网络广泛宣传,逐步积累、动态更新,形成典型示范引领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机制。

  建设和运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形成全覆盖、网络化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为学生学员、教师队伍、办学经费、基本建设、条件装备、教学实训、毕业生就业等基本业务管理提供现代技术支撑和信息服务。

  2010-2012年,继续开展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评估工作,指导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全面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合格评估;逐步开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和免学费等七个功能模块的信息系统,并进行升级改造。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会议和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意见》,遵循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拓展德育途径,丰富德育内容,创新德育载体,改进德育工作的方式、方法,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时代性和吸引力。

  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德育与管理工作制度,修订《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制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深入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改革,开发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教学资源库。加强班主任工作,制定并印发《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的意见》,广泛开展班主任培训,整体提升班主任工作水平。健全中等职业学校共青团组织,努力实现“校校有团委,班班有团支部”的目标,充分发挥共青团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中的作用。大力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制定并印发《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意见》,推动中等职业学校普遍开展艺术节、文化节、技能节、运动会、中华经典诵写讲等活动,促进工业文化进校园,企业文化进课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完善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组织方式,扩大活动覆盖面。

  2010年,召开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表彰会暨经验交流会,评选表彰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印发《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意见》。启动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教学资源库开发工作。2011-2012年,印发修订后的《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发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守则》、《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评选“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健全中等职业学校共青团组织,实现“校校有团委,班班有团支部”的目标。

  在继续实施和完成“十一五”期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基础上,加快完善教师管理制度,加强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建设,加大“双师型”教师补充步伐,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着力提升教师队伍、校长队伍和行政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为中等职业教育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以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和政策机制为抓手,逐步形成培养与培训并举,理论进修和企业实践并重,编制标准、任职资格与职务评聘相配套,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机制,为充实教师数量、提高队伍素质、优化队伍结构创设制度环境。

  完善职教师资培养规划,落实职教师资培训政策和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设置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和设在普通高校的职业技术教育(师范)学院的作用,扩大职教师资培养规模,探索职教师资校企合作培养模式。完善在职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构建政府牵头、行业指导、企业支持的职教教师企业实践平台。

  积极推动制订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国家基本标准和实施意见,针对不同地区、不同专业,实行分类指导、定期调整、动态管理。制定中等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技能型人才到职业学校从教的制度。完善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资格标准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探索设置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

  2010年,发布中等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制定《关于加强校企合作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建设的意见》;2011-2012年,规划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工作,发布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教师资格标准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

  全面完成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一期),启动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二期),以创新“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政策机制为突破口,以校企合作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建设为保障,以教师队伍数量补充和能力提高为重点,全面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完善师资培养培训体系。继续加强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创新培养培训模式,开发培养培训课程和教材,改善专业实习实训条件,建立基地工作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遴选一批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企业,与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联合开展师资培养培训工作。

  加快教师补充步伐。推动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补充项目,遴选一大批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到企业进行一年实践,并在接受专门培训后到中等职业学校上岗任教;每年招收3000名应届本科生,通过免试推荐方式攻读硕士学位,定向培养高层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施中等职业学校特聘兼职教师资助项目,每年从社会和企事业单位聘请4万名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到中等职业学校兼职任教。

  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实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训,每年培训5万人。实施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和德育课教师国家级培训,每年培训1000人。

  2010年,完成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一期)任务;2011-2012年,启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二期)的各项工作。

  加强校长队伍建设,通过专题研究、高级研修、经验交流和学习考察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培训,提高校长改革创新意识、战略思维素养、决策执行能力和学校管理水平,为职业教育科学发展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学校管理团队。

  以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副校长为重点对象,举办中等职业学校校长改革创新战略专题研究班。采取国内培训与海外考察相结合的方式举办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校长高级研修班。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和有条件的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立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培训中心。推进校长培训信息化建设,开发校长培训资源。

  2010年,举办8期中等职业学校校长改革创新战略专题研究班,完成2000名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培训;举办6期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校长高级研修班,完成200名国家和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校长培训。2011-2012年,举办16期中等职业学校校长改革创新战略专题研究班和12期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校长高级研修班,培训4400名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校长。

  通过开展市长、教育厅(局)长培训,提高对发展职业教育战略意义的认识,增强统筹规划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能力,促进《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落实,促进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为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提供组织保障和政策环境。

  面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厅长(主任),举办职业教育专题研讨班;面向副省级和地级市市长,举办职业教育专题研讨班;面向市(县)教育局长,举办职业教育专题研讨班。

  按照中组部调训计划,2010年,在国家行政学院举办“职业教育与就业能力建设专题研讨班”,培训50名地市级(地、州、盟)政府市长(专员、州长、盟长)、副省级城市分管副市长;在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举办1期专题研讨班,培训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厅长(主任、局长)、地级市分管教育工作副市长(副专员)。2011-2012年,继续举办地方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职业教育专题研讨班。

  紧贴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加强专业建设,规范专业设置管理,探索课程改革,创新教材建设,实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产业,特别是区域产业的紧密对接。

  按照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相对接的原则,调整专业设置,引导地方和学校根据区域产业需求,优化专业结构和布局,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人才需求预测与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促进专业建设规范化和信息化。

  修订、发布和实施新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研究制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开发专业设置标准,规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建设专业设置信息发布平台,开通新专业申报、审批管理系统,建立专业设置、人才培养、就业状况数据库,逐步形成专业设置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和需求预警机制。开展国家示范专业点建设,遴选1500个左右有显著优势和鲜明特色,能够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国家示范专业点。

  2010年,印发新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专业简介》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2011-2012年,开发321个专业设置标准,研究建立专业设置需求与预警机制,逐步形成专业设置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完成1500个国家示范专业点的遴选工作。

  深化校企合作,加强校企一体建设,开展面向区域产业的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着力探索人才培养与行业、区域产业、职业岗位和企业用人实际紧密结合的方式与方法,为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提供可借鉴的改革模式和经验范例。

  围绕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汽车、物流、新能源、节能环保、新材料、新医药和生物育种等国家产业振兴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和民族特色产业的发展要求,确定100个改革创新重点专业。结合区域产业发展实际,遴选500个专业点,按照专业与产业、企业、岗位对接,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的原则,推动学校与行业企业共同制定100个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创新教学环境、课程体系、教材建设、教学方法和教学评价,增强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的针对性和适应性。

  2010年,确定改革创新重点专业,在学校自愿申报的基础上,遴选专业改革试点学校。2011-2012年,完成100个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开发,对专业改革试点学校进行跟踪指导和评估检查。

  以提高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和服务终身发展为目标,贴近岗位实际工作过程,对接职业标准,更新课程内容、调整课程结构、创新教学方式,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有利于和高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相衔接的课程体系。

  根据新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开发500个专业课程教学大纲。其中,制造类相关专业的课程教学大纲150个,现代服务类相关专业的课程教学大纲100个,新兴产业相关专业的课程教学大纲50个,现代农业和民族传统技艺相关专业的课程教学大纲100个,苦脏累险行业相关专业的课程教学大纲50个,新职业相关专业的课程教学大纲50个。指导中等职业学校进行专业课程的教学设计、教学方式方法的创新和教学资源的开发。鼓励学校开发特色课程和精品课程。探索建立课程评价体系。

  2010年,成立工作组织机构,制订工作方案。2011-2012年,完成500个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研究课程评价体系。

  围绕国家产业振兴规划、对接职业岗位和企业用人需求,创新中等职业学校教材管理制度,逐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具有时代特征和职业教育特色的教材管理体系。开发建设覆盖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苦脏累险行业,民族传统技艺等相关专业领域的创新示范教材,引领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的改革创新。

  研究制定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管理办法,健全教材开发、遴选、更新机制,进一步完善教材编写、审定机制。加强中等职业教育教材编写、审定和出版队伍建设,组织成立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审定委员会,建立中等职业教育教材编写专家库,建设50个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出版基地。以职业标准为依据,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教材呈现形式,更新教材结构和内容,开发遴选1200种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教材。其中,组织开发量大面广、规范要求高、对产业振兴发展起重要支撑作用的教材500种,扶持开发量小面窄,开发难度大,但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教材200种,指导建设地方、行业特点鲜明的教材500种。

  2010年,制定教材建设管理办法,成立教材审定委员会,建立教材编写专家库,建设教材出版基地。制订创新示范教材组织开发与扶持开发方案。2011-2012年,制订创新示范教材指导建设方案,启动并完成创新示范教材开发建设工作。

  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优势,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职业教育的深度结合,提高教育、教学、管理、决策和科研的信息技术应用水平,逐步建成服务决策、服务战线和服务社会的中等职业教育数字化公共信息资源服务体系,以信息化带动中等职业教育现代化。

  以信息技术创新教与学的方式和环境,开发、整合数字化资源,为教师、学生和社会人员方便、快捷地获取优质学习资源、交流信息提供基于互联网的学习平台,服务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

  开发制订相关技术标准,建设数字化教学资源发布、共享和管理系统。建设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和社会人员的学习支持服务系统,包括网上学习、在线辅导、考试评价、证书考核等功能;建设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教学支持服务系统,包括资源获取、教研交流、进修提高等。依托有关单位建成4个国家中职数字化教学资源开发中心。遴选300所学校,支持其拓宽网络带宽、改造硬件、充实资源、培训教师,建设数字化仿真实训示范教室,探索构建网络环境下的教学新模式。

  2010年,建成网络教学资源发布、共享和管理系统;2011年,建成学习支持服务系统和教学支持服务系统;2010-2012年,分批设立4个数字化教学资源开发中心和改造建设300个数字化教室。

  开通面向公众的中国职业教育信息资源网,加强职业教育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建立共享机制,通过开发整合、征集评选、质量认证等多种方式,汇聚和共享职业教育信息资源,建成全国职业教育数字化信息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教育教学、管理、科研和决策的信息化水平。

  支持有条件的互联网站实时发布《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年)》、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汽车、物流等国家产业振兴规划实施进展情况,职业岗位与专业目录对接信息等方面的业务要情。动态更新中等职业教育时事新闻、国家重大职业教育工程项目进展、国家职业教育试验区动态、东西部联合办学、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职业教育科研、职业教育园区化建设、地方经验、国际动态、职教专家库等方面的信息。

  依托有关单位建设教产对话协作系统平台、校企合作系统平台、改革创新成果展示系统平台、就业信息服务系统平台、技能大赛信息系统平台、全民数字化终身学习平台、中等职业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等若干重大信息化应用系统平台。

  成立全国职业教育信息化研究推广中心;充实加强职业教育资源开发应用基地;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全面指导各地、行业和学校提升职业教育信息化能力。开展全国职业教育数字化校园示范学校创建与评选。研究制定《中等职业教育数字化课件资源开发标准》、《中等职业教育数字化资源共享管理规定》、《中等职业学校校园网建设标准》、《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信息系统开发规范》和《中等职业学校数字校园信息主管培训与认证管理办法》等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开展职业学校教师、技术和管理人员信息技术应用培训,普遍提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2010年,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着手制订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2011年,启动信息系统平台开发工作;开通中国职业教育信息资源网;发布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2012年,信息系统平台投入使用;开展相关技术培训。2011-2012年,开展全国职业教育数字化校园示范学校创建与评选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法》,依法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本制度建设。基本形成以《教育法》为依据,以《职业教育法》为基础,以经费投入、队伍建设和办学条件等制度为基础保障,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执行机制配套齐全、结构合理、相互衔接的中等职业教育管理制度体系框架,全面提升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法》,依法制定和实施相应的规范性文件,督促各地落实《职业教育法》及地方性法规的相关规定,完善中等职业教育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中等职业教育依法治教、依法办学和规范管理。

  按照《职业教育法》第27条关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订本地区职业学校学生人数平均经费标准”的规定,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原则意见,指导和推动各地依法制订和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人均经费拨款标准,分类制定中等职业学校公用经费标准,逐步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满足中等职业教育需求的、稳定和可持续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鼓励企业支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财税优惠等政策,逐步形成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经费的机制。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职业教育法》的修订工作。以修订、颁布和实施新的《职业教育法》为契机,合理吸收发达国家发展职业教育的成功经验,研究完善促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法规、政策制度,为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研究职业教育法实施细则。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发布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中等职业教育教师资格标准、中等职业教育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办法。加快落实《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保监会关于在中等职业学校推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通知》要求,健全实习风险管理机制;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学校办学条件等领域的专项管理规范;制定实施政府承担实训设备适时更新专项资金的政策;制定实施政府购买实习实训岗位的专项政策;制定和实施促进校企合作共享优质职业教育资源的办法、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办法等。

  健全和落实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和免学费政策。切实加强国家助学金发放的监督管理,保证学生及时、足额得到国家助学金。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意见》,完善免学费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和督导检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和免学费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确保国家政策落实。

  积极筹备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明确“十二五”期间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宏观政策、重大制度和保障措施。

  2010年,会同有关部门印发指导各地制定和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人均经费拨款标准的原则意见。2011年,研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等专项规范,促进校企共享优质职业教育资源的办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办法。2010-2012年,参与修订《职业教育法》相关工作。

  针对长期存在的部分法律、规章和政策落实不到位,制约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强化执行机制建设,增强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职业学校和行业企业依法治教的意识和水平,以有效机制保障各项法律、规章和政策落到实处,依法推动中等职业教育的健康持续发展。

  教育督导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编制并发布中等职业教育国家教育督导报告,建立和完善督导评估工作机制。会同各级人大、政协机关加强对中等职业教育的执法检查和调研督察。通过专项调度、分区片会、绩效公示、工作简报、专项评估、新闻监督等多种方式,健全经常性的中等职业教育政策制度执行督促机制,督促各地区和各有关方面落实政策制度规定的责任。

  2010年,出台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发布《关注中等职业教育》国家督导报告;开展专项调度工作机制试点。2011年,开展《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2012年,开展重要工作领域的绩效公示。

  坚持以人为本,改革评价考核制度,突出就业创业能力培养;注重学生学习能力的提高,拓宽学生继续学习的途径,为学生职业生涯持续发展提供多种机会和选择,为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有效衔接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形成打下基础。

  扎实推进评价考核制度改革,突出学生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的考核内容,探索学生综合素质的多种评价方式。通过举办每年一届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引导各地和职业学校健全技能竞赛制度,加快形成“校校有比赛、层层有选拔、全国有大赛”的局面,为学生展示能力、施展才华和走向社会提供平台。

  完善体制机制,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的沟通与衔接,逐步形成体现终身教育思想的有中国特色的人才培养立交桥。通过先行试点,加快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课程衔接体系,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拓宽毕业生继续学习通道,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学校继续学习的比例;鼓励毕业生在职继续学习,对已经参加工作的毕业生进入高一级学校学习,推动建立将其工作经历和业绩作为优先录取条件的制度。

  2010年,研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学校的计划方案。2011-2012年,完善方案,开展试点,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2010-2012年,每年举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扩大职业教育对外开放,加强国际职业教育政策对话,借鉴世界先进理念,引进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展示中国职业教育支撑现代化建设的实力,发展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增强职业教育国际合作能力,提高合作水平。

  推进国际职业教育政策对话。通过举办国际论坛、安排海外考察和组织引进出版国际政策信息等方式,着力推进中国与国际组织、区域组织、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在职业教育发展战略、宏观政策和国家制度领域的交流。

  组织实施国际合作项目。大力推进与有关国际组织的合作,开展职业教育科学研究和政策评估;实施与发达国家在人才培养、资源开发、技术应用、教师和校长培训等领域的合作项目;继续开展与有关跨国企业的技术合作。开展职业教育对外技术援助。鼓励和指导各地区、行业组织、研究机构和职业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合作活动。

  加强中国职业教育国际合作能力建设。建立职业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专家人才库、成果案例库;开发国际职业教育信息资源库,包括国际职业教育政策法规、国际会议资料、学术报告和论文等。定期发布国际职业教育动态报告。

  2010年举办中英职业教育政策对话会议;编译出版英国技能战略译著。2011年开发信息资源库、专家人才库和成果案例库。2010-2012年,每年举办国际职业教育论坛;发布国际职业教育动态报告。

  以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为目标,充分发挥中等职业学校以及有关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的作用,大力开展多样化的成人职业教育培训活动,为建立和完善成人继续教育体系、提高成人继续教育质量提供支撑。

  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特别是国家大力加强社会建设需要,加快推进社区教育发展,打造全民终身学习平台,努力满足社会成员提高择业创业能力、提升生活品位以及享受社会发展成果的需要,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建立健全社区教育网络,推动副省级以上城市50%社区建立和完善社区教育培训机构,统筹依托社区内各类教育资源特别是中等职业学校,加强面向社区全体成员开展教育培训服务的全民学习中心建设,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包括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培训在内的各种形式和类型的成人继续教育。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社区教育示范区评价标准》、《中等职业学校服务社区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社区全民学习中心规程》。切实加强社区教育工作者队伍建设,制定《社区教育工作者岗位规范》,组织开展社区教育工作者培训活动,在抓好专职队伍建设的同时,进一步扩大社区教育志愿者队伍,出台有关鼓励和吸引志愿者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建设。

  积极推进社区教育的改革创新。选择一些已有一定工作基础的地方做试点,探索社会化、市场化管理运行社区教育的办法,在政府统筹下,通过引入产权制度、股份制度等方式,广泛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举办社区教育,创新社区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与模式。

  2010年,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社区教育示范区评价标准》和《中等职业学校服务社区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2011年,发布《社区全民学习中心规程》和《社区教育工作者岗位规范》。到2012年,努力实现中心城市和沿海发达地区、中部地区中等以上城市、西部地区主要城市社区居民有组织的参与率分别达到70%、50%、30%以上。

  以机构和网络建设为抓手,以资源建设为核心,通过专题研究、规划制订、标准建设、质量评价等手段,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及相关成人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加强服务能力建设与服务管理,推进社会培训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督导及质量评估,规范社会培训市场和培训行为,培育优质培训品牌,提高成人职业教育培训的服务质量。

  充分发挥中等职业学校及有关成人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的作用,推进学习型企业创建活动,建设符合现代企业教育制度要求的企业教育培训中心,选择一批有代表性的行业、企业建立企业职工教育工作联系点。发挥职工教育工作协作会作用,深入开展理论研究、专题研讨和经验交流等相关活动。扩大全国职工教育统计工作的覆盖面,提高准确率,为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组织中等职业学校及有关机构,设立“成人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建设委员会”,加快推进成人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建设,研究制定《成人职业教育培训课程资源建设规划纲要》,开展“成人职业教育培训课程资源检索”等课题研究,遴选并出版一批具有示范性的课程资源,探索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成人职业教育培训资源体系框架;深入调查研究各类社会成员在技能培训、文化娱乐等方面的学习需求,开发相应的培训课程,举办相关的评价、交流、推广活动,逐步形成面向社会开放的有特色、广覆盖的优质学习资源,创建一批优质培训课程资源;逐步提高资源建设的信息化水平。

  2010年,发布《社会成人培训机构国家标准》。2011年,印发中等职业学校《成人职业教育培训课程资源建设规划纲要》,开展“成人职业教育培训课程资源检索”等课题研究,举办评价、交流、推广活动。2012年,初步形成基于现代信息技术条件下的多样化、网络化、开放式的成人职业教育培训课程资源体系。

  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提出的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施工蓝图,本计划按以下原则进行管理和组织实施。

  教育部负责行动计划的顶层设计,国家制度和宏观政策制定,各分计划实施方案的制订和推进实施,相关政策、经费和措施的协调支持,计划实施过程监测和相关成果评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建设要有新进展、工作要有新举措的基本要求,围绕各个分计划和各项改革创新项目,根据当地实际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强化目标责任,创造配套条件,出台政策措施,创设工作载体,完善实施机制,推进任务落实。部门和行业组织负责规划、指导本行业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并开展相关咨询活动。科研机构要针对计划实施中的重点、难点及关键问题深入开展科学研究和理论探索。

  根据分区规划目标,加强区域、学校和专业统筹,分类指导任务落实。加强实施过程管理,确保实施进度和成果质量。力争每一个行动计划在第1年扎实试点,形成良好开局;第2年加快推进,取得明显进展;第3年评价总结,完成任务目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

  以职业教育部门联席会议为载体,建立各级政府职责明确、各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新机制;以经常性对话协商机制为载体,建立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教产合作的新机制;以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咨询委员会和教学改革创新指导委员会为载体,建立保障职业教育科学决策的新机制;以重大科研课题为载体,建立企业家、教育工作者、各领域专家共同参与和推进改革创新的新机制;以学校与企业一体化建设为载体,建立和完善校企合作的新机制。

  以各项计划的目标要求为依据,加强工作评价和绩效评估,建立计划实施进度和工作成效公示制度,每年公布行动计划的整体实施进展情况,发布分省份、分地区和分计划的绩效评估结果,并开展系列评优表彰活动,奖惩结合,督促各有关方面履行责任,落实分工任务目标。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协调落实相关经费、政策、条件和措施,为行动计划的实施提供必要的保障。坚持政府主导、行业企业支持和全社会广泛参与。以建立学生人均经费拨款标准为基础,政府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健全投入机制,增加职业教育经费,形成中等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和免学费政策,做到标准不降低、范围不缩小,逐步扩大免学费范围。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对通过政府部门或非赢利组织向职业教育的资助和捐赠,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对一些地方创造的从城市教育费附加中划出更大比例用于发展职业教育的做法,以及统筹使用企业教育培训经费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经验,进行大力推广。

延伸阅读:

    无相关信息

上一篇:2020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分院(第一人民医院)招聘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公告

下一篇:返回列表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