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钾血症的防治原则

  低钾血症的防治原则1.防治

  原发疾病,去除引起缺钾的原因如停用某些利尿药等。

  2.补钾

  如果低钾血症较重(血清钾低于2.5~3.0mmol/L)或者还有显著的临床表现如心律失常、肌肉瘫痪等,则应及时补钾。

  补钾最好口服,每天以40~120mmol为宜。只有当情况危急,缺钾即将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时,或者因恶心、呕吐等原因使患者不能口服时才应静脉内补钾。而且,只有当每日尿量在500ml以上才容许静脉内补钾。输入液的钾浓度不得超过40mmol/L,每小时滴入的量一般不应超过10mmol.静脉内补钾时要定时测定血钾浓度,作心电图描记以进行监护。

  细胞内缺钾恢复较慢,有时需补钾4~6日后细胞内外的钾才能达到平衡,有的严重的慢性缺钾患者需补钾10~15日以上。

  如低钾血症伴有代谢性碱中毒或酸碱状态无明显变化,宜用KCL.KCL对各种原因引起的低钾血症实际上也都适用,因为低钾血症本身就可以引起缺氯。如低钾血症伴有酸中毒,则可用KHCO3或柠檬酸钾,以同时纠正低钾血症和酸中毒。

  3.纠正水和其它电解质代谢紊乱

  引起低钾血症的原因中,有不少可以同时引起水和其他电解质如钠、镁等的丧失,因此应当及时检查,一经发现就必须积极处理。如前所述,如果低钾血症是由缺镁引起,则如不补镁,单纯补钾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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