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相关规定的通知2

  执业医师相关规定的通知2!执业医师相关规定的通知 2_制度/规范_工作范文_实用文档。容城县中医医院 关于执业资格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 不断提高医院整体业务技术素质和水 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各科 室人员执业资格现状,经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

  容城县中医医院 关于执业资格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 不断提高医院整体业务技术素质和水 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各科 室人员执业资格现状,经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研究,特作如下 规定: 1、执业医师在取得执业资格并注册,经科室考核、医务科批准 后取得签字权、处方权,可独立进行诊疗工作。 2、执业助理医师必须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方可开展诊疗活动, 其出具的报告、处方必须有执业医师的审核和亲笔签字。 3、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不具备出报告、处方资格, 不得参加值夜班工作。执业人员能满足临床需要的科室,执业助理医 师亦不得参加值夜班工作。 4、根据个人原始学历及工作年限应该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 医师资格者,两年内未取得相应资格,每月在绩效工资中扣除 200 元 作为激励基金,直至取得相应资格为止。一年内取得相应资格者,再 将所扣激励基金奖励给本人。 5、各科室奖金分配本着执业医师>执业助理>非执业助理资格 的原则,因未取得相应资格不能参加值夜班工作的,奖金不高于科室 平均奖金的百分之五十。 6、各科室主任将本科室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非执业助理 医师人员统计上报医务科核实。 7、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具备执业 医师资格的科室人员,男性小于 50 岁,女性小于 45 岁。 8、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定自 4 月 26 日开始执行。 2013 年 4 月 13 日

延伸阅读:

上一篇:执业助理医师在XX医院上班是否合法

下一篇:返回列表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