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口腔助理医师考试报名条件报考条件

  2016年口腔助理医师考试报名条件报考条件,2016年口腔助理医师考试报名条件 报考条件_从业资格考试_资格考试/认证_教育专区。2016 年口腔助理医师考试报名条件/报考条件 为了方便各位考生报考口腔助理医师,乐教考试网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2016 年口腔助 理医师考试报名条件/报考条件,供大家参考,各位要抓紧时间报名。 考试流

  2016 年口腔助理医师考试报名条件/报考条件 为了方便各位考生报考口腔助理医师,乐教考试网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2016 年口腔助 理医师考试报名条件/报考条件,供大家参考,各位要抓紧时间报名。 考试流程 1~2 月 2~3 月 3~4 月 7月 9月 11 月 12 月 两年内 考试大纲 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 技能考试 综合笔试 成绩查询 确定分 证书注册 数 考试介绍 医师资格考试的性质是行业准入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从事医师工作 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分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 两部分。 实践技能考试采用多站测试的方式,考区设有实践技能考试基地,根据考试内容设置 若干考站,考生依次通过考站接受实践技能的测试。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考试基地的考站 进行测试。 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于 9 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 公告时间为准。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时间为 1 天,分 2 个单元,每单元均为两个半小 时。 医学综合笔试全部采用选择题形式。采用 A 型和 B 型题,共有 A1、A2、A3、A4、 B1 五种题型。口腔执业助理医师适当减少或不采用 A3 型题,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总题量为 300 题。 考试大纲 一、实践技能考试大纲 实践技能考试重点考查考生动手操作能力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 力,包括病史采集与病例分析、口腔检查基本技能、基本操作技能、基本急救技术、基本 诊断技术和辅助检查结果的判读、医德医风实例考核六部分。 1 二、综合笔试考试大纲 综合笔试大纲打破原大纲按传统学科划分的模式,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工作场景,将 考核的内容与知识点重新归纳整合为基础综合、专业综合和实践综合三部分。 基础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执业医师工作中必须掌握的基础医学、法律法规、伦 理、心理和人文学科的基础理论、概念、原则等。 专业综合:结合病历,主要考核医师必须掌握的专业理论与知识,适当融合基础学 科、人文学科等知识。 实践综合:考核内容是考生综合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处理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 试题以模拟临床情景的形式考核。例如:急诊、门诊(初诊、复诊)、病房病例或案例等。 2016 年口腔助理医师考试报名条件/报考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 第十条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口腔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 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 试。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1、卫生职业高中毕业生; 2、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辅助医疗类、医学技术类等相关医学类和药 学类、医学管理类毕业生; 3、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毕业证书注明为非医学方向的; 4、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学位证书证明学位是非医学的; 5、非现役军人持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或在军队报名参 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6、现役军人持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告的; 7、持《专业证书》或《学业证书》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2 8、1999 年 1 月 1 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报考执业助理医 师资格考试的。 特别说明: 1.成教学历是否可以报考口腔助理执业医师? 医学成人学历教育不作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依据。但 2002 年 10 月 31 日前,成人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学历教育除外。 2002 年 10 月 31 日前,职业技术学院、非医药卫生类专科学校医学类专业学生,毕 业后取得的医学学历可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2.报考试用期截止日期及试用期证明有效期。 医师资格考试报考人员试用期截止至考试当年 8 月 31 日。考生报名后未按期完成试 用的,取消报名资格。 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 1 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当年有效。再次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需重新在试用机构试用并提供考核合格证明。 3.口腔技术专业是否可以报考口腔助理医师? 不可以,《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 版)》规定,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 护理学类、辅助医疗类、医学技术类等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医学管理类毕业生不予受理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16 年 3 月 22 日-3 月 29 日 24 时,具体事宜可咨询报名所在 地考点办公室。 点击查看:2016 年全国执业医师考试报名入口 (2)现场报名时间:2016 年 3 月 31 日—4 月 17 日,各地不同,具体以考点通知为 准。 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3 步骤 1、考生在国家医学考试网上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考生确认、保存报名信息后, 系统提示“报名成功”。 步骤 2、考生可以在 4 月中旬前,凭借“个人证件编号”及个人密码,登录国家医学 考试中心网站查询、修改个人报名信息。 步骤 3、考生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后,可以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 请表》。 二、现场报名 考生持所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按照所在考点的具体 要求,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提交书面报名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书等),交费,拍 照(或导入数码照片),并确认个人报名信息。 考试时间 医师资格考试分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两部分。 2016 年口腔助理医师考试时间: 一、2016 年口腔助理医师实践技能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医师资格考试 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1 日-7 月 15 日。 二、2016 年口腔助理医师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 9 月 24 日: 日 期 时 间 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 9 月 24 日(星期六) 上午 9:00—11:30 下午 14:00—16:30 技能考试 一、考试机构或组织 (一)考试机构或组织的基本要求承担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机构或组织,除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 4 号第四章第十八条规定外,还应符合: 4 1.实践技能考试机构或组织,应根据考试内容设置若干考站,具备实践技能考试条 件,便于管理; 2.考试机构或组织应设候考室,并必须明示考生须知、考试流程图和考站分布图等; 3.考试机构或组织须设考试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每个考站和传递考生评分册, 保证考试秩序和纪律。 (二)考试机构或组织器材配置口腔类: (1)一般器械:一次性口腔器械盒(含口镜、探针、镊子、器械盘)、手套、消毒器具 及消毒液、洗手设施(含流动水、肥皂、擦手纸巾/消毒毛巾)、消毒敷料(包括大棉球、 纱卷)、1%碘酊、3%双氧水、酒精灯、灯架、注射器、听诊器、血压计、吸氧设备; (2)口腔设备及专用器械和物品: 1)口腔综合治疗台、颅骨/仿生头模型及下颌骨模型; 2)钻针(含裂钻、球钻)、15#扩大器/根管锉、金属口镜/银汞充填器、牙胶棒/冰 棒、手用洁治器(含直角形、大镰刀形、弯镰刀形、牛角形)、牙周探针、印模材、托盘、 调刀、调碗; 3)正常离体磨牙; 4)牙髓活力测试结果报告单、X 线片(牙片及正常全口曲面断层片)及读片灯箱、实验 室检验结果报告单。 (3)医学教学模拟人,需符合吸氧、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等操作需要。 (4)计算机多媒体演示:计算机、打印机。 二、考试实施 (一)考试实施的基本要求 1.实践技能考试采用多站测试的方式,考生依次通过考站接受实践技能的测试。考点 根据考试机构或组织的设置规模,合理安排考生的考试时间; 2.考点在准考证上注明考生应携带的物品(如身份证明(军官证、护照)、工作服、口 罩、帽子以及口腔类所需的离体牙等),并提前 10 天通告考生; 5 3.考生持“准考证”应考,考试机构或组织要严格把关,考前认真核对考生准考证和 身份证明,并对应试者所提交的试用期一年的实践材料进行审核; 4.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考试机构或组织进行测试; 5.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总分值为 100 分,合格分数线.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过程中,不得对人体进行创伤性操作; 7.在体格检查和基本操作采用 2 名考生相互操作时,要男女考生分开,并至少为女考 生安排 1 名女考官。 (二)考官担任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考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 4 号第四章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同一考试机构或组织的各考站的考 官原则上不能来自同一单位(医院)。 注:年度实践技能考试合格,而医学综合笔试不合格,其实践技能考试合格成绩不作 为以后年度参加医学综合笔试的依据。 综合笔试 口腔助理医师考试医学综合笔试测试分为基础综合、专业综合和实践综合三部分。 口腔助理医师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内容、考试形式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审定颁 布的《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医学综合笔试口腔助理医师考试方案及内容见下表: 科目 类别 考核内容 基础 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解剖生理学、生物化学、药理学、医学心理 综合 学、医学伦理学、预防医学、卫生法规 专业 综合 实践 综合 考试题型 目前,执业医师资格综合笔试全部采用选择题纸笔考试形式。传统问答式考试评分方 法缺乏科学、统一的标准,主观性和随意性较大,考查范围有限,选择题摒除了这些缺 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预防口腔医学 口腔临床、社区(口腔预防) 6 陷,是考试公平、公正、标准化的重要体现。医师资格综合笔试采用 A 型(最佳选择题) 和 B 型题(配伍题),共有 A1、A2、B1、A3、A4 5 种题型。 A1 型题(单句型最佳选择题):每道试题由 1 个题干和 5 个供选择的备选答案组成。 题干以叙述式单句出现,备选答案中只有 1 个是最佳选择,称为正确答案,其余 4 个均为 干扰答案。干扰答案或是完全不正确,或是部分正确。 A2 型题(病例摘要型最佳选择题):试题结构是由 1 个简要病历作为题干、5 个供选 择的备选答案组成,备选答案中只有 1 个是最佳选择。 B1 型题(标准配伍题):试题开始是 5 个备选答案,备选答案后提出至少 2 道试题, 要求应试者为每一道试题选择一个与其关系密切的答案。在一组试题中,每个备选答案可 以选用一次,也可以选用数次,但也可以一次不选用。 A3 型题(病例组型最佳选择题):试题结构是开始叙述一个以患者为中心的临床情 景,然后提出 2 个~3 个相关问题,每个问题均与开始的临床情景有关,但测试要点不 同,且问题之间相互独立。 A4 型题(病例串型最佳选择题):开始叙述一个以单一病人或家庭为中心的临床情 景,然后提出 3 个~6 个相关问题。当病情逐渐展开时,可以逐步增加新的信息。有时陈 述了一些次要的或有前提的假设信息,这些信息与病例中叙述的具体病人并不一定有联 系。提供信息的顺序对回答问题是非常重要的。每个问题均与开始的临床情景有关,又与 随后的改变有关。回答这样的试题一定要以试题提供的信息为基础。 例: (一)A1 型题(单句型最佳选择题) 细胞坏死的主要形态标志是 A. 线粒体肿胀 B.核碎裂 C. 胞质嗜酸性增强 D. 胞质脂滴增加 E. 自噬泡增多 7 (二)A2 型题(病例摘要型最佳选择题) 35 岁女性,3 周前感冒伴咽痛,2 周前已痊愈。近 5 天颈前疼痛明显,有低热来门 诊。查体:T 37.8℃,皮肤无汗,甲状腺Ⅱ°大,右叶硬,明显触痛拒按,WBC 7.8× 109/L.临床诊断最可能是 A. 甲状腺右叶囊肿出血 B. 甲状腺癌伴出血 C. 慢性淋巴性甲状腺炎 D. 急性化脓性甲状腺炎 E.亚急性甲状腺炎 (三)A3 型题(病例组型最佳选择题) (1~3 题共用题干) 35 岁男性,因饱餐和饮酒后 6 小时出现中上腹疼痛,放射至两侧腰部,伴有呕吐 2 次,为胃内容物,自觉口干,出冷汗。查体:T 38℃,四肢厥冷,脉搏 116 次/分,血压 10/6 kPa,腹膨胀,全腹弥漫性压痛、反跳痛和肌紧张,肝浊音界存在,移动性浊音阳 性,肠鸣音消失。 1.根据病人的临床表现,不应考虑的诊断是 A. 穿孔性阑尾炎 B. 胃十二指肠溃疡穿孔 C. 绞窄性肠梗阻 D. 急性胰腺炎 E. 急性盆腔炎 2.患者经检查诊断为急性出血坏死性胰腺炎,如行腹腔穿刺,可能抽出液体的颜色是 A. 无色清亮液体 8 B.棕褐色液体 C. 胆汁样液体 D. 脓性液体 E. 血性液体 3.治疗方针应是 A. 胃肠减压,密切观察病情变化 B. 中药与针刺 C. 补液抗炎 D.紧急手术 E. 纠正休克后手术 (四)A4 型题(病例串型最佳选择题) (1~3 题共用题干) 18 岁女性,2 年来觉下前牙咬东西无力,近期牙齿感觉松动。检查下前牙松动Ⅰ度。 牙龈红肿,有牙石,其它牙龈微肿。 1.采集病史重点了解 A. 有无外伤史 B.家族史 C. 不良习惯 D. 口腔卫生习惯 E. 有无服药史 2.重点检查项目是 9 A. 牙髓活力 B.X 线片 C. 松动度 D. 外周血象 E. 牙周附着丧失水平 3.根据上述检查初步印象为牙周炎,有助于进一步确定诊断的检查是 A. 全身头颅 X 线 B.龈下菌斑细菌学检查 C. 局部组织病理检查 D. 药物过敏试验 E. 内分泌检查 (五)B1 型题(标准配伍题) (1~2 共用备选答案) A. 血源性 B. 腺源性 C. 损伤性 D. 牙源性 E. 医源性 1.新生儿颌骨骨髓炎感染来源多为(A) 2.化脓性颌骨骨髓炎感染来源多为(D) 通过标准 10 1999-2015 年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线 年口腔助理医师分数线 年口腔助理医师分数线 年口腔助理医师分数线 年口腔助理医师分数线 年口腔助理医师分数线 年口腔助理医师分数线 年口腔助理医师分数线 年口腔助理医师分数线 年口腔助理医师分数线 年口腔助理医师分数线 年口腔助理医师分数线 年口腔助理医师分数线 年口腔助理医师分数线 年口腔助理医师分数线 年口腔助理医师分数线 年口腔助理医师分数线 年口腔助理医师分数线 分。 注册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 第十二条 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11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 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 师执业证书。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 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 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 的; (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 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 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 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六)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12 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 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 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十八条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以及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消失的,申请重 新执业,应当由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机构考核合格,并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注 册。 第十九条 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 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卫生行政部门对个体行医的医师,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经常监督检查, 凡发现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及时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准予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 单予以公告,并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汇总,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同样,成功的秘诀不在于一蹴而就,而 在于你是否能够持之以恒。乐教考试网预祝考生 2016 年执业医师考试取得一个理想的成 绩,大家也可随时关注乐教考试网,我们将第一时间公布相关考试信息。如果对自己没有 信心,复习不知道重点,可以做做乐教考试网口腔助理医师考试提分卷。乐教考试网口腔 助理医师提分卷浓缩精华考点,抛却厚重教材,可以帮助您轻松一次性通过执业医师考 试。如有疑问,马上在线

延伸阅读:

上一篇:助理医师考试成绩查询入口_国家医考中心报名入口

下一篇:返回列表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